词条 | 滕州市科学技术局 |
释义 | 滕州市科学技术局职能1、研究拟定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规划。 2、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归口管理市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等的预、决算。 3、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火炬计划、星火计划。 4、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普及。 5、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科研机构的审核和管理。 6、负责专利的宣传、培训、咨询服务以及申请和专利技术实施、统计工作。 7、指导政府各部门、镇(街)以及企业科技管理和科技发展。 8、负责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滕州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科技保密办公室、科技成果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党务、文秘、财务管理、劳动工资、人事管理、信息、宣传、档案、信访、机要、督办、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推广等工作;负责技术市场、技术中介机构和科技信息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出口审查和科技保密工作。 计划综合科 研究提出科学技术发展的优先领域,编制并组织实施科学技术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创新工作;负责科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管理工作和民营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创新资金贷款贴息、学科带头人培养、软科学研究工作;统筹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参与组织科技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计划;协同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组织实施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试点等重大技术工程,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负责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与指导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及认定;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中小型企业创新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计划及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攻关计划;负责组织申报和监督实施星火计划项目;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与开发,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验示范等工作。 专利科 负责专利宣传、培训、咨询服务、专利申请及专利技术的实施、专利统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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