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濮阳市盐业局 |
释义 | 简介濮阳市盐业局(全称濮阳市盐业管理局),成立于1997年12月,是全市盐业经营管理主管机构。单位现有干部职工291人,其中在职职工214人,离退休77人;在职人员中直接从事盐业经营的143人。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食盐专营管理、计划管理和盐政执法,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市场供应,保证食盐安全,规范市场秩序。 领导班子局长:常忠鸿 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王江玉 分管运销科、安阳综合经营部,负责党员学习、宣传工作; 副局长:董秀玲 分管办公室、经营科、多品种盐经营部、濮盐连锁店,协助局长做好财务物价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共青团、妇女工作; 副局长: 焦全胜 分管盐政科、批发部,负责市场稽查、盐业生产工作; 内设机构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保科、财务物价科、运销科、盐政科、经营科等6个职能科室,下设6个直属批发部、1个多品种盐经营部、2个直属仓库。 成绩荣誉近年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市盐业工作大局,努力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濮阳建设,以强有力的制度和措施,狠抓专营目标任务的落实,取得了良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国家历年下达的各项任务,尤其近两年综合排名迈入全省同行业先进行列,2006年度受到市政府通报表彰,单位连续三年被省盐务局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食盐专营先进单位”,2003年被市政府授予“先进企业”称号;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治安模范单位”称号;2004年被省人事厅、省盐务局表彰为“食盐专营先进集体”;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07年度继续保持了这一荣誉。2007年底,市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成功。2008年1月31日 濮阳市盐业管理局被市委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8年1月18日濮阳市盐业管理局被省盐务局评为“目标先进单位”、“食盐专营先进单位”。2008年1月10日濮阳市盐业管理局被濮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08年3月18日濮阳市盐业管理局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总支”。2009年1月被省盐务局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政务公开食盐零售许可证办事流程 盐业违法案件与复议案件受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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