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漕运广场 |
释义 | 漕运广场即总督府遗址处。位于中国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城区中心,是明、清两代统管全国漕运事务的漕运总督的官署建筑群,规模宏大,保存完好,布局严谨。2002年8月,淮安市楚州区在旧城改造中挖掘发现了明清时期的总督漕运部院遗址,在明清遗迹下3米处还发现有宋元代文化层。遗址被列为江苏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曾主管全国漕运的惟一机构——总督漕运部院,占地约三万平方米,与楚州区标志性建筑镇淮楼、淮安府衙大堂在同一条中轴线上,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兴衰的历史见证,更是华夏文明的一大奇迹。 从东汉末年到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战乱频繁,百姓大量南逃,因而促进了江淮、江南等地的经济迅猛发展,江南财富在历代财政收入中占有极大的份额。到了明初,虽海陆兼运,但大量财富都是通过大运河南北运输的。 淮安楚州是南北水运枢纽,东西交通的桥梁。据《重修山阳县志》载:“凡湖广、江西、浙江、江南之粮船,衔尾而至山阳,经漕督盘查,以次出运河,虽山东、河南粮船不经此地,亦遥禀戒约。故漕政通乎七省,而山阳实属咽喉要地也。”当时,千万艘粮船衔尾而至淮安楚州由末口入淮北上。粮船卸载之后,再从河下装满盐运往南方各地。这样既解决北方粮米缺乏之苦,又大大缓解南方粮食年年丰收,食用不完,米价很低,百姓苦于“米赢而钱绌”的既南粮北调、北盐南运都要途经淮安楚州,使淮安楚州成为漕运、盐运集散地,客观上形成了在漕运史上的特殊地位。 自隋起,朝廷在淮安楚州设漕运专署,宋设江淮转运使,东南六路之粟皆由淮入汴而至京师,明清在这里设总督漕运部院衙门,以督查、催促漕运事宜,主管南粮北调、北盐南运等筹运工作。 淮安特殊的地理位置,促进了淮安的繁荣,特别是商业十分发达。漕运总督机关设在这里,驻有大批理漕官吏、卫漕兵丁。漕船到达这里后,需接受漕台衙门的盘查,千万艘粮船的船工水手、漕运官兵在此停留,南来北往的商人在此进行货物交易,旅客也在此盘桓,更加之在这里设常盈仓两处、常平仓两处、预备仓三处、庄仓五处……更大大提高了淮安的商品需求量,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当时这里城内外店肆酒楼鳞次栉比,“市不以夜息”,十分繁盛。正如邱浚诗曰:“十里朱旗两岸舟,夜深歌舞几时休。扬州千载繁华景,移在西湖嘴上头。“ 总督漕运部院衙门是朝廷的派出机构,总督都由勋爵大臣担任,明景泰二年(1451年)始设漕运总督于淮安,与总兵参将同理漕事。明陈王宣、李肱、李三才、史可法;清施世纶、琦善、穆彰阿、思铭、杨殿邦等人都先后在这里任过漕运总督之职,漕运总督权力显赫,不但管理漕运,而且还兼巡抚,因此也称漕抚。部院机构庞大,文官武将及各种官兵达270多人;下辖储仓、造船厂、卫漕兵厂等,共约20000多人。 部院衙门始建于宋乾道六年(1170年),由录事陈敏兴修,元为淮安路总管府,元三十年(1293年) 阿思重修,明洪武元年(1368年)淮安知府范中政建淮安府署,洪武三年(1370年)知府姚斌改为淮安卫指挥使司,成化五年(1469年)通判薛淮重修,嘉靖十六年(1537年)督御史周金在城隍庙东新建督察院,隆庆五年(1571年)知府陈文烛将此重修,万历七年(1579年)都御史云翼将淮安迁往城隍庙东,移总督漕运部院于此。 当时,建筑规模宏伟,有房213间,牌坊3座,中曰“重臣经理”,东西分别曰:“总共上国”、“专制中原”。中轴线上分设大门、二门、大堂、二堂、大观堂、淮河节楼。东侧有官厅,书吏办公处、东林书屋、正值堂、水土祠及一览亭等。西侧有官厅、百录堂、师竹斋、来鹤轩等。大门前有照壁,东西两侧各有一座牌坊。以上建筑,皆毁于上世纪40年代。房基、础石仍存。更值得一提的是衙门前有一对纤尘不染全国罕见的白矾石的石狮。据说是元代波斯(今伊朗)进贡的两对艺术价值极高的石狮,一对运送京都,一对被国舅留在淮安。可惜这对石狮在“文革”中被当成“四旧”砸成碎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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