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决定,设置宁波市鄞州区广播电视台。区广播电视台是承担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网络管理工作的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宣传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广播电视新闻、专题、文艺、信息等节目的正常播出;指导镇乡(街道)广电站开展宣传工作,并监督宣传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协助制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协助管理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和广播电视系统高新技术的研发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根据广播电视区域总体规划,制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络具体规划;协助管理和开发广播电视资源;参与制订全区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有线广播电视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管理,提高广播电视信号的覆盖率和通响率。
(四)负责有线电视用户管理和收费,办理用户有线电视入网登记、安装、开通信号、停送信号及注销;受理有线电视用户投诉。
(五)实施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参与境内外广播电视的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广播电视台(站)队伍的思想建设、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广播电视台(站)的财务管理;研究和推进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