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隰县档案馆 |
释义 | 隰县档案馆始建于1958年12月,原名“吕梁县档案资料馆”。1961年6月,撤销原吕梁县,吕梁县档案资料馆改设为“隰县档案馆”,直属县委、政府领导。工作人员2人,库房6间,办公室1间,档案柜20个,档案3693卷,资料5911卷册。其主要职能为接收、收集、保管,县委、县政府、县人委与各部局形成的文书档案并接待查阅与来馆利用服务。文革十年动乱时期,县档案馆人员被调离,机构瘫痪,档案馆由县委机要人员兼管,只是看门守摊,档案业务建设迫于停滞。1976年“文革”运动结束后,在贯彻党的“恢复、整顿、总结、提高”档案工作8字方针中,隰县县档案馆正式恢复机构名称,配备了具有较高素质的年轻党员干部关生成同志担任馆长,配专职档案干部两名。通过整顿,全面恢复了档案业务各项工作。党的11届3中全会之后,县档案业务建设得到进1步提高。1985年7月,根据中央、省委关于调整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精神,隰县档案馆改列为隰县人民政府序列,设隰县档案局,县档案馆与县档案局为1套人员,两块牌子。为县人民政府的直属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并具行政职能。特别是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贯彻之后,县档案馆(局)通过认真实施档案“两法”与《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档案馆配备了1正3副与专职党支部书记的领导班子,工作人员增加到9人。1992年建起了总面积达1000平米的档案馆大楼。档案柜架计70余套,增设了电脑与消防设备。档案业务建设先后达省3级、2级先进档案馆。 隰县档案馆现保存档案67个全宗,13991卷,资料24395卷册。其档案按形成时间可分为两大部分,第1部分为革命历史档案,共564卷,其主要是解放战争时期形成的关于土改、房窑证、发展工农业生产和巩固解放区政权、支前、干部任免、抚恤等问题的文件材料。第2部分为建国后党政工团、公社化时期形成的档案计13955卷,其主要是县委、县政府等部门形成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历史、行政区划、机构演变、干部任免、整建档及新时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等问题的文件材料。在馆藏24395卷册资料中,有清代隰洲志。90年代续修隰洲志与有关解放战争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政策法规汇编、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著作、手册、报刊等。 馆藏档案资料已全部进行了系统整理,库内全宗案卷的排列除按组织机构——保管期限——年度排列为,大部分按保管期限——年度——问题(机构)进行排列上架。馆内编制有案卷目录,档案资料存放地点索引、全引目录、开放目录、全宗介绍、大事记、组织沿革、会议简介等参考工具与参考资料,极便于查阅与利用者服务。目前,档案馆工作已逐步引起各级领导与全社会的重视,利用档案者逐年增多,年均查阅人数达400人次以上,档案馆已健全接收、保管、利用、开放、保密等各项制度,并能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利用者服务且得到满意利用,受到利用者好评。为开发馆存档案资料的信息资源,为社会及各项工作服务进1步发挥良好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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