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亳州市民委 |
释义 | 亳州市民委机关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并督察各地执行情况 ; 2.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处理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 3.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的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培养使用工作; 5.按规定参与管理和监督国家用于少数民族发展的各种专项资金和物资分配使用; 6.进行有关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 7.贯彻党和政府对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 8.按照《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管理宗教事务,协调宗教与其他方面的关系; 9.指导、监督县区民宗局依法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10.受理行政复议事项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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