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偃师市农机局 |
释义 | 职能介绍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市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2、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中长期规划;指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规划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机化项目。 3、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科技攻关、关键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1、办公室 协调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接待、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拟定局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创“三优”活动和农业机械化统计等工作。 2、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知识分子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 3、财务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农机化重大项目的立项、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引资立项工作;管理农机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并监督农机事业费、基建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 4、机务科 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建议,拟定农业机械化技术攻关、示范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机械化技术攻关、关键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审查,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质量体系建设规划和计划,拟定农机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机管理、技术人员、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规划与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机系统对外经济合作,技术交流和农机新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科技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农机系统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农机生产经营企业搞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组织拟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建设,规范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机作业用油预测、规划,指导农机节油工作,协调农机用油的落实和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设,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制订农机经营服务规划,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农机化试点工作;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拟定农机维修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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