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释义 |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11月30日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措施,依法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取得实质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健全了组织机构。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各乡(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乡(镇)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工作开展情况。 (三)辖区内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的摸底登记情况。 (四)各乡(镇)对辖区道路通行的调查情况及防范监控措施。 四、工作目标 (一)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驾驶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道德意识,促进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二)在省道和主干道上基本杜绝客运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客运车超员控制在5%以下,重点路段超速违法行为控制在10%以下。 (三)三级以下公路和易冻易滑影响客运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危险路段、时段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夜间22点至凌晨6点无客运车辆通行。 (四)确保省、县主干道安全畅通,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加强客运车辆及摩托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规范摩托车及客运车辆管理。 (五)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和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事故发生。 五、工作措施 (一)从县安监局、交通局、农机局和县交警大队等部门各抽派2名工作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分组对全县14个乡(镇)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客运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乘小型客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县城区机动车违法停放、逆向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报废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县交警大队要对大矸交通安全检查站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逐车登记检查,对超员客运车辆一律实行御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并严格依法查处。 (三)县交警大队以及各乡(镇)派出所要将现有警力最大限度投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将省道和县道作为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路段,严格查处超速行为,对超速20%以上的,依法予以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要加强对三级以下公路和影响客运安全、事故多发、易发路段、时段的巡查和管控,在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禁止一切客运车辆通行;遇雨、雪、雾等恶劣气候,要果断采取交通管制。 六、时间安排 2005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织领导和安排,决不能我行我素,擅离职守。 (二)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实事求是,决不能徇私枉法,以罚代法。 (三)各工作组务必做好检查登记备查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由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领导小组。 (四)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道真自治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人员名单 道真自治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再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建新(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范小华(县交通局局长) 郑晓华(县农机局局长) 曾地敏(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青松(县交警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李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爱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 组 长:赵建新 成 员: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农机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各抽派1名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旧城、棕坪、忠信、洛龙、桃源等5个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车辆由县公安局负责。 第二组 组 长:曾地敏(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农机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各抽派1名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大矸、三桥、平模、阳溪、河口等5个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车辆由县安监局负责。 第三组 组 长:范小华(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农机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各抽派1名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上坝、玉溪、三江、隆兴等5个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车辆由县交通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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