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尊重正教分 |
释义 | 《金刚经》中的第十二品(第十二分),梁代昭明太子萧统将《金刚经》分为三十二品,每一品为一分,冠名一个小标题使读者更加快速的了解标题下面的内容。《金刚经》并非只有昭明太子三十二品这一种分法,但是这种分法是最被世人认可的分法。 第十二品 尊重正教分 所谓“正教”,就是真理,即所说契于正理,《金刚经》就是“正教”。因此,凡事受持读诵此经者,都应受到供养;《金刚经》所在之处,就是佛的法身或真身舍利所在,都应受到尊重。 正文: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南怀瑾先生注的第十二品偈颂: 天人针砭一言师,尊敬方知无可疑。 涕泪感恩拜未了,万缘放却只低眉。 做人做事就是一个恭敬的敬,不是儒家所讲的敬。一个人能够敬己,然后才可以敬人,敬别人,也就是可以敬自己。一念的诚敬,当下就可以证到佛的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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