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
释义 | 图书信息书 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作 者:江必新 主编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11-1 版 次:1 页 数:255 字 数:232000 印刷时间:2011-11-1 开 本:16开 纸 张:胶版纸 印 次:1 I S B N:9787509332221 包 装:平装 22552011 内容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于2010年12月13日通过,并于2011年8月13日起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由全程参与司法解释起草、调研、讨论、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官撰写,从起草背景、条文释义和实务指导等角度对本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权威和准确的解读。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受案范围、诉讼类型、判决方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司法解释与其他法律(《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等)的适用关系等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相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对于行政执法、行政审判工作以及行政法学研究都有重要的引导和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江必新,1956年生,湖北枝江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78年至1984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先后获学士、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4年就读于北京大学,获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1985年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2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4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2007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目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引言 制定目的和依据 第一条 受案范围 第二条 不予受理范围 第三条 行政先行处理 第四条 被告资格 第五条 举证和说明责任 第六条 审理方式 第七条 档案法的适用 第八条 不予公开的认定 第九条 积极不作为判决 第十条 消极不作为判决 第十一条 反向诉讼判决 第十二条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第十三条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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