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邹平县气象局 |
释义 | 邹平县气象局于1958年10月筹建(称邹平县气候站),1959年1月1日正式进行气象观测,站址在县城以东果树园艺场内(117°47′E, 36°53′N),隶属县农委农业科领导,业务指导归淄博专区气象台。1960年4月改称邹平县气候服务站,1961年业务指导归惠民专区气象台。1964年7月邹平县气候服务站建制归惠民专区气象台领导。1966年1月1日迁至县城东北部(117°44′E,36°54′N),更名为山东省邹平县气象服务站。1971年6月归县人武部和县革委双重领导。1973年8月归县革委农业办公室代管。1976年8月升格为科(局)级单位。1980年11月管理体制改为惠民地区气象局和邹平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1981年4月改称山东省邹平县气象局,1984年5月改称山东省邹平县气象站,1989年3月又改称为山东省邹平县气象局。为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1996年1月1日站址向北移了约200米,2007年9月站址又迁至现址,邹平县城鹤伴一路北侧(117°44′E,36°52′N),并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气象资料对比观测,2008年1月1日起正式进行气象观测。 邹平县气象局归口滨州市气象局和邹平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所赋予的职能,负责邹平县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和行业管理,指导监督邹平县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邹平县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业务和天气、气候、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科技服务、区域自动气象站、气象协管员、兴农网等业务服务及管理任务;负责履行邹平县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检测、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等职责。 邹平县气象局现有职工15人,其中离退休3人,在职12人。内部设立业务科(下设测报组、预报服务组)、气象科技服务部、雷电防护技术中心及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等四个科室。近年来,在滨州市气象局和邹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邹平气象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努力推进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始终按照“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气象服务理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三个气象理念,努力建设“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现代化强局,使我县气象事业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并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前进中的邹平局正在大跨步迈向新的征程,谱写一个邹平气象事业的新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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