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综合法总指数 |
释义 | 概念综合法总指数是指数的基本形式。它是由两个总量指标形成对比的指数。凡是一个总量指标可以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因素指标时,将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指标固定下来,仅观察另一个因素指标的变动程度,这样的总指数就叫综合法总指数。它是计算指数的重要方法,也是学习和掌握其他计算总指数方法的基础。 综合法总指数可以分成综合法总指数分为质量指标综合法总指数与数量指标综合法总指数。 编制原则编制数量指标指数的一般原则:在编制数量指标指数时,用质量指标指数作为同度量因素,并把这个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基期。一般地,凡是编制数量指标指数,均应以相应的基期质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编制质量指标指数的一般原则:在编制质量指标指数时,用数量指标做同度量因素,并且把这个同度量因素,并且把这个同度量因素固定在报告期。一般地,凡是编制质量指标指数,均应以相应的报告期数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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