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实:
(又称法律要件事实)
日本学者高桥宏志对三种事实的不同含义的解释是:“所谓的主要事实又被称为直接事实,是指在判断出现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之法律效果中直接且必要的事实,换言之,是与作为法条构成要件被列举的事实(要件事实) 相对应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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