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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释义

重庆市九龙坡区地处重庆市主城核心区西部,辖区面积432平方公里,辖7个街道、11个镇。截止2008年,辖区常住人口约100万,户籍人口80万,其中农业人口21万。九龙坡是重庆都市发达经济圈重要核心区、重庆市"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先行示范区"、"市区共建科学发展开放型经济示范区"。2009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为500亿元,连续7年位居全市第一,跃居西部领先。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2月,当时为重庆市第四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位于现渝中区大坪。1952年11月,迁址李家沱林荫村。1955年10月,重庆市第四区更名为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市第四区人民法院更名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1997年3月,重庆设立直辖市,本院办公所在地李家沱已于1995年2月划归巴南区,但本院仍在原址办公。1998年12月,本院迁址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租用九龙坡区中医院的房屋作为临时办公场所。2004年12月,本院迁址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工业园区火炬大道15号的新审判办公大楼。现审判办公大楼建筑面积12800平方米,其中审判区面积7000平方米、办公区面积5800平方米。

1951年建院之初,全院共有干警27人。截止到目前,我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83人,在职在编干警为173人。我院内设立案一庭、立案二庭(信访办)、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管理科、执行实施一科、执行实施二科)、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司法警察大队等15个部门以及白市驿人民法庭、西彭人民法庭两个派出法庭。2009年,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2215件,同比上升15.3%;审执结11319件,同比上升22.9%,审结率92.7%,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是全市案件数量大、审判任务重的基层法院之一.

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争创全国一流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体干警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与时俱进,奋力拼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方面的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赢得了上级领导机关的高度评价和大力赞扬,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2004年,我院被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庆市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全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2007年,被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2008年,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全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2002年,白市驿人民法庭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金天平"奖,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2007年,西彭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同年,被共青团重庆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2008年,被共青团重庆市委授予"重庆市优秀青年文明号"称号;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2004年,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并保持该荣誉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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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