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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预防腐败工作研究
释义

概述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预防腐败工作,是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天津高新区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着眼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构建覆盖所有行政权力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逐步形成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有效地拓展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取得较好效果。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预防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行政权力有序运行

1.建立招投标业务流转机制,确保工程建设市场有序运行。按照招标投标法“管办分离”原则,对招投标项目发布公告、文件备案、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梳理优化,明确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限等,在建设者、管理者、监督者之间形成有效制衡和相互衔接,体现统一、高效、阳光、便捷。

2.规范土地转让工作流程,确保土地交易市场有序运行。入驻高新区的企业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购地申请后,通过召开用地联审会,讨论、研究并对购地项目表决形成土地出让意见,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与购地企业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合同。

3.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流程,严格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制定《自主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成立自主创新资金管理小组,明确职能分工,完善工作制度,细化自主创新资金项目受理、审核、发放流程。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受理、审查企业递交的申请文件,符合条件的提请管理小组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审核,形成报告报请主任办公会批准后予以拨付。

4.完善政府采购业务流转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市场有序运行。制定高新区《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办法》,由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实行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汇总、统一审查、统一批复的规定。采购单位经采购中心审查同意后引进集中采购,固定资产需在办理登记备案后,由财务中心统一支付。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1.加强招投标制度建设,确保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一是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有效制约涉及工程招投标的各项权力。二是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五公开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充分维护各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硬件设施。对招投标中心进行改造升级,配置了音视频多功能监控系统,对开评标过程全程录像,按“三分离”要求实现了开标区与评标区分离、建设单位评委与专家评委分离、评标专家与招标代理人员分离。2008年,办理各类招标280项,中标规模约214万平方米,中标金额约34.4亿元。

2.建立土地使用管理制度,严把入区企业质量关。通过采取“腾地、省地、管地”等措施,严格土地审批手续,提高土地利用率。建立项目用地评估、考评指标体系,实施土地项目联审制度,集体审核土地出让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土地评估中自由裁量空间,严把企业入区和土地出让转让关。2009年,结合滨海科技园实际情况拟定《滨海科技园供地预审管理规定(试行)》,对滨海科技园土地实行精细化使用管理,实现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3.健全、完善政策扶持奖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透明。近年来,高新区先后建立了产业、创新和人才三个方面的自主创新政策体系,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的专项资金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用于各项扶持政策的兑现。为保证这些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使扶持政策真正发挥作用,制定《自主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自主创新资金项目受理、审核、发放等进行明确,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

4.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确保高新区政府采购市场健康发展。制定《行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暂行办法》,对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市政绿化工程、公益设施等项目的采购工作进行规范,所有项目的采购均由区采购办统一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采购方式。

(三)强化监督,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

1.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促进高新区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天津高新区关于建设工程领域保持廉洁自律的规定》,强调并重申党员干部在高新区建设工程领域保持廉洁自律10项要求。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廉政责任书制度,把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备案的组成部分,不签订责任书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备案。几年来,纪工委监察室坚持进行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和监理等招投标活动的现场监督,仅2009年上半年就参加滨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投标29次。

2.加强对用地项目的管理监察,促进高新区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查处土地违法违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情况专项清理等专项执法监察,促进长效机制建立。加强对土地项目联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从源头严把土地使用关。

3.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督促管委会相关业务部门认真落实高新区自主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动财政及项目主管部门建立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强项目申请的受理、审查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自主创新资金管理系统,并将该系统嵌入在管委会OA系统内,资金信息可与高新区领导和各企业管理部门共享,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流程。

4.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高新区政府采购市场健康发展。近年来,高新区坚持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开展工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的廉政建设效果。2008年高新区共进行政府采购129批次,签订采购合同125个,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6亿元,实际执行采购金额1.3亿元,节约资金2647万元,节约率16%。

预防腐败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

1.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腐工作制度急需完善。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类管理制度来看,还存在一些制度上的漏洞。一些制度因为规定的较为原则,又没有及时制定实施细则,使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流于形式,效果不够明显,同时也使相应的监督出现空位和走过场现象。

2.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腐工作的合力亟待加强。近几年来,仍有一些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当作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以致涉及到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源头治理工作时,存在各自为战,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个别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上的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还没有形成防腐工作的合力。

3.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范管理考核评估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当前,廉政建设情况考核多以传统的考核方法为主,如自查、听汇报、组织民主测评、检查相关材料等,如何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效进行考核,还需积极探索。

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预防腐败工作的对策

1.着眼高新区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腐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特点和规律,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腐工作同经济建设结合起来抓,把消除阻碍经济发展的腐败问题作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腐工作的出发点,努力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思路。

2.构筑防线,巩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腐工作新成果。一是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对党员干部进行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二是完善制度,形成牢固制度防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行政质询、听证等制度的实施,通过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制衡权力。三是加强监督,建立有效的纠错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

3.创新思路,拓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腐工作的新渠道。一是成立由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并确定高新区预防腐败和反腐败的重点部门和关键领域、关键岗位,掌握易发腐败行为的风险点。二是建立相关联合监督机制,对重点部门现有制度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加强重点部位风险点的排查。每年初都要锁定一些重点部门,排查其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责任风险点,将之作为全年源头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对象。

4.多方联动,形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腐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防腐工作纳入两委工作全局通盘考虑,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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