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
释义 | 公司介绍青海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以下简称省局(公司)〉组建于1984年6月,1986年1月划归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管理,受国家局和省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家局领导为主,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省局(公司)机关设有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综合计划处、安全保卫处、专卖监督管理处、法规处、财务管理处、审计处、人事劳资处、监察处、思想政治工作处等10个职能处室和经济信息中心、卷烟销售公司、机关服务中心、金叶公司、青申公司等5个专业直属单位。辖西宁、海东、海西、格尔木、海南、海北、黄南、玉树、果洛9个州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各分公司均为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各州地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在其所辖县设立非独立法人的营销部,为全省近15000个持证卷烟零售户提供卷烟访销配送服务。省局(公司)企业注册资金2293万元,资产总额8.6亿元。全省烟草系统现有从员人员1252人,其中职工951人,聘用人员301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从业人员的35.3%。省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4人,局长(总经理)宋亚强为法定代表人。 青海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主要职责是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全省烟草行业进行全面管理和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维护“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管理体制。实施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监督、检查《烟草专卖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查处、纠正违法违规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打击烟草制品的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不法行为,为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省局(公司)主要承担全省烟草专卖品的组织供应和经营管理职能。近几年来,在国家局和省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坚强领导下,坚持“做精做强主业、保持平稳发展”的基本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青海省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思想,以烟草专卖现行,狠抓卷烟销售网络建设,不断培育卷烟市场,扩大销售,满足了城乡人民的消费需求,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卷烟销量逐年增长,效益不断提高,使企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曾连续13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青海省上缴利税贡献大户”。2004年上缴利税突破1亿元大关,被省委、省政府评授予“青海财政支柱企业”称号。 在烟草行业深化改革的今天,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很严峻,竞争会更加激烈,我们正为打造青海烟草品牌形象付出不懈的努力,为中国烟草做强品牌做大企业提供有力的支持。青海烟草的发展,充满了机遇和挑战,我们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审时度势,振奋精神、建好队伍、强化管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突出发展的主题,坚定发展的信心,在国家局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并建设具有青海烟草特色的管理模式,稳步推进青海烟草的改革与发展,力争把青海烟草建成青海一流的集团化的现代流通企业,提高青海烟草的总体竞争实力,维护好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为国家财政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领导班子局长(总经理)、党组书记:宋亚强 公司副总经理:侯国昆 副局长:张超凡 党组纪检组长:李成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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