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 |
释义 | 单位简介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根据授权在桂林辖区履行中央银行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下辖12个县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桂林中心支局合署办公,负责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提供金融服务,依法维护金融稳定,促进辖区经济健康发展。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上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命令和规章。 (二)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 (三)做好货币发行管理,确保辖区人民币的正常供应和流通。 (四)负责桂林辖区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负责桂林辖区经常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桂林辖区资本项目管理工作;依法检查桂林辖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分析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议和依据;规范桂林辖区外汇账户的管理工作;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五)经理国库,准确及时的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支拨、退付、更正,对财政库款和预算收入进行会计账务核算和监督,保证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运用。 (六)组织贯彻执行支付结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办法,宣传、组织和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辖区银行资金流转安全便捷,研究推广规范支付结算工具的创新和推广运用,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单位及个人的支付结算行为。 (七)组织协调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和在授权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八)负责辖区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九)监测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政策,查处检查监督范围内的金融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十)征集个人、企业的信用信息,推动辖区社会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内设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内设办公室(党委办)、货币信贷管理科(含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统计科、会计财务科、科技科、货币金银科、国库科、内审科、人事科(党委组织部)、反洗钱科、事后监督中心、保卫科、宣传群工部、纪检监察办公室、营业室、后勤服务中心、外汇管理科共17个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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