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民主建国会江西省委员会 |
释义 |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民建在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致力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奋斗。 民建在现阶段的任务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活动,针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在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建具有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与经济界的紧密联系,努力发挥会的特色;坚持与时俱进,在自我教育中不断提高会的素质等优良传统,形成了同经济界密切联系的历史特点。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庆成立,成员主要是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人有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孙起孟等。民建成立后,积极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1948年,民建响应中国共产党5月1 日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派代表赴解放区参加筹备工作。1949年9月民建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民建确定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和发展经济,特别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积极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民建江西省地方组织是在中共江西省委和民建中央的领导和关怀下建立并逐步发展起来的。从1951年筹建,组织建设和发展经历了民建南昌市分会筹备小组与筹备委员会、民建南昌市委会(代行省级组织职能)、民建江西省工作委员会和民建江西省委会4个阶段。1951年春成立民主建国会南昌市分会筹备小组。1953年,成立民主建国会南昌市分会筹备委员会,当时成员只有27人。1955年11月,选举产生中国民主建国会南昌市第一届委员会,代行民建江西省组织职能。1959年,民建景德镇、赣州、吉安、九江、上饶市委会相继建立。1960年5月,中国民主建国会江西省工作委员会成立,作为民建中央的派出机构,履行省级组织职能; 1980年6月,选举产生了中国民主建国会江西省第一届委员会。半个多世纪来,民建地方组织从无到有,从少数几个地区逐步覆盖到全省十一个设区市,会员也由几十人发展到今天的3000多人。截至2009年6月底,全省共有地方组织12个,其中省级组织1个,省辖市级组织11个。基层组织177个,其中基层委员会3个,总支21个,支部153个,另有小组2个。会员总数3030人,平均年龄49.9岁,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5%,经济界会员占73.8%,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占会员总数的16.5%,会员中有全国人大代表3人,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1人;全国政协委员2人;省人大代表13人,其中常委会副主任1人、常委2人;省政协委员38人,其中常委8人。会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02人(次),各级政协委员552人(次)。会员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74人,会员担任各级特邀(约)行政监察职务的152人。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