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美术学院福建校友会 |
释义 | 中国美术学院福建校友会成立于2006年,会址设在福建省厦门市。 一、宗旨1. 中国美术学院福建校友会,是母校建校后在各个时期从母校毕业的、肄业的、进修的、任教的、以及担任各类工作职务的、目前在闽工作或定居的校友,为相互联络感情、交流学识、共同弘扬母校杰出的中华艺文精神而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社会团体。 2. 本会为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组织。本会工作人员将履行义务任职。 3. 凡是在闽的校友均系当然会员,均可自愿报名入会。所有校友,不论资历深浅,不论职位高低,在校友会活动当中,地位一律同等。所有校友尽自己的努力,共同振兴中华文化,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1. 福建校友会设理事会,以开展日常工作。福建省各地市各出一名理事,校友集中的地区,酌情理事名额,组成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数名,秘书长一名,组成常务理事机构----组委会。其中福州、厦门、泉州各有一名副会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通过,设名誉会长和顾问。 2. 分会的设立:福州、泉州、厦门三市校友较为集中,可以成立校友分会。并由三地的福建校友会副会长分别担任分会会长。分会可再下设理事会,聘任名誉会长、顾问等,自行组织校友开展活动。不设分会的各地区校友,可组成小组参与邻近分会的活动,也可以直接与福建校友会保持联系。 3. 福建校友会理事会任期三年一届,轮换主办。期满换届时,各地市的校友分会都可申请主办当届理事会。有意主办的可协商定排序。若主办当届理事会的分会,则应担当该届校友会会长、秘书长二职,届满不连办。 4. 各理事会成员均以民主程序产生。 5. 福建校友会注册地址常设在厦门。当届理事会会址在当届主办地区。厦门常设会址在不主办期间,保留名誉机构。以保管历史文件和衔接联络,协调事务,确保信息连续性。 三、经费1. 福建校友会会员,暂定每人每一届以150元象征性的自由交纳会费。如有不便,亦可缓可免。活动经费不足部分,由主办届理事会负责筹资,欢迎校友个人捐款,亦欢迎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资助。 2. 设分会的地市,会费由分会收取支用。其他地区的会费统交福建校友会。3. 会费使用情况,每年向全体校友公布。赞助款的使用由组委会向赞助人和理事会负责。 四、校友会活动1. 校友会活动的基本目的:是依靠校友会的平台,促进校友们之间的相互交流、切磋学术、增益艺业,进而集结力量、相互提携,彰显校友的艺术成就。 2. 校友会举办各项活动,积极促进校友之间的友情交往,逐步形成互相关爱、互帮互助的温馨群体。 3. 每届编制一版《福建校友通讯录》,印发《福建校友艺苑》,介绍校友艺术动态。 4. 每年举行理事会年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议决其后工作安排。形成《年会文书》向学院校友总会汇报。以上《福建校友通讯录》、《福建校友艺苑》、《年会文书》均发到校友会会员。 5. 福建省各地市分会馆可自行组织活动。活动信息汇总福建校友会。 6. 其他诸事逐步议决,逐渐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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