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建筑专业委员会 |
释义 | 隶属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建筑专业委员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学术团体,自2003 年11 月开始筹建,2004 年3 月在北京召开了筹备会,8 月由民政部正式批准成立,12月在京召开了成立大会。 职能具体业务范围如下:组织国内外太阳能建筑应用的学术交流活动(不定期会讯、研讨会、参观活动等);组织会员(单位)承担有关太阳能建筑应用领域的科研课题(部委课题、委托课题);沟通信息,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组织会员参与太阳能建筑应用的示范工程建设。 前沿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的领导认为,太阳能行业要有更大的发展,必须与建筑行业相结合, 参照国际太阳能学会1998年后增设Solar Building(太阳能建筑)分支机构的发展历程,决定成立太阳能建筑专业委员会。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我国住宅领域唯一的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具备了雄厚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可以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为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构架学术和技术交流平台,促进太阳能和建筑两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因此中国太阳能学会将太阳能建筑专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置在住宅中心。 组织太阳能建筑专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及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组成,常设秘书处。专委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①主持建设部太阳能建筑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政府决策、法规制定、学科建设、城市规划、工程应用、产品开发、技术推广及理念传播等提供交流平台; ②加强国际合作,引入国际先进技术经验,同时向国外介绍国内优秀产品及技术,扩大国内外太阳能和建筑行业的合作与交流。 ③加大对建筑设计研发领域发展会员的力度,强化建筑设计单位、科研机构在建筑开发商(下游)与太阳能设备和系统供应商(上游)之间的桥梁作用;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性能、改进工程应用技术、引导我国太阳能建筑健康、有序的发展。 ④在《太阳能》杂志及中国太阳能学会和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站上开辟太阳能建筑专栏,作为信息发布、技术交流的载体; ⑤推进太阳能建筑技术研究所及各地太阳能建筑联合研发中心的研究与咨询服务工作,传播太阳能建筑的理念和成果,促进建筑可持续发展,并在全国建立太阳能建筑示范工程; ⑥组织企业探索成立太阳能建筑投资公司等模式,推动我国太阳能建筑产业的发展进程。 专委会将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领导下,发挥其他专业委员会的专家优势和会员优势,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联合,将建筑业与光热、光伏、风能、生物质能、光化学等学科结合起来,从建筑热水利用入手,同时在建筑光伏发电、小城镇风能利用与生物质能应用等领域进行交流、研究和推广。通过这些工作,推动太阳能建筑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建筑和太阳能两个行业的发展,使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走上开源节流之路,实现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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