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
释义 | 部门概述中国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其下辖的一个司局单位,正厅级。 部门职能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全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国家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 内设处室1、综合处 2、教育保障督导处 3、教育质量督导处 部门领导主任:何秀超 副主任:林仕梁、周 坚 副巡视员:程锦慧 教育督导团办公室2010年工作要点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为契机,以保障教育改革发展,推动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以建立专业化督导工作队伍为关键,以完善教育督导评估的法律法规为基础,按照建立“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 一、学习、宣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学习、宣传《规划纲要》。研究制定《条例》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召开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会,总结交流近年来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就贯彻《规划纲要》有关精神和《条例》,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督导工作做出部署。 二、开展“两基”督导检查,完善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继续做好对未实现“两基”地区的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推进县域内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县域内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三、做好国家督学换届工作,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总结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督学聘任和管理办法,做好国家督学换届工作。继续开展不同形式的督学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总结推广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经验,加大督学对学校的经常性检查和指导,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四、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促进区域、城乡、校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县(区)域内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监测指标体系和督导评估办法。在全国逐步建立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 五、开展中小学督导评估和评价工作。研究制定中小学督导评估意见,健全完善督导评估制度,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继续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研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在部分省份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起草《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10――关注中等职业教育》,并以国家教育督导团名义适时发布。 七、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工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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