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谢海定 |
释义 | 谢海定,男,1973年12月生,安徽省舒城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研究》编辑部副编审。1995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法理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理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个人简介1999年7月至2002年9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研究室从事法理学研究工作。2002年10月调至《法学研究》编辑部,现担任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责任编辑。 主要学术兴趣:法律与社会理论,法学基本范畴研究,公民社会和民间组织法律制度,高等教育法制与学术自由等。 主要学术成果1999年 主编《女性与法律》(科普读物),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 2000年 《中国法治理论孕育发展的反思》,《法学研究》2000年第6期;(译文)《法律与发展研究的教训》,载夏勇主编《公法》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2001年 《中国律师制度》、《中国的法律教育》,载信春鹰编:《中国法律制度与司法改革》,日本; 2002年 《中国司法改革的回顾与前瞻----宽沟会议述要》,《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春季号;《近期中国社团法研究的热点问题》,《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夏季号; 2002-2003年 《工人日报》"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专栏(2002-2003);《城乡贫富差距的制度成因》,《中国法治新闻》2003年第3期;《现行社团法规的尴尬》,《民间组织管理:从控制型管理向扶植培育型的转向》,发表于《法制日报》(2003);《企业工会的角色尴尬及其转向》,发表于《新京报》(2003); 2004年 《中国民间组织的合法性困境》,《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作为法律权利的学术自由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论文; 2005年 《我国学术自由权的法律保障》,《学术界》2005年第2期;《作为法律权利的学术自由权》,《中国法学》2005年第6期;《学术自由:侵权与救济》,《现代法学》2005年第6期;《民间组织管理应向培育服务型转变》,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迁西模式:农村公益法律组织的发展及其困境》,载于桂新主编:《妇女权利与法律救济》,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12月版;"The Dilemma of Legitimacy Facing China's Civil Society Organisations", in Yuwen Li (ed.), Freedom of Association in China and Europe: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in Law and Practice, 2005, Leiden: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2006年 《公益法律组织与农村公民社会》,载《公益诉讼》,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6月版;《司法如何审裁学术作品的名誉侵权纠纷》,载黄东黎、刘海波主编:《法的界限》,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版;《国外非政府组织发展状况及对我国的启示》,《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2006年第1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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