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 |
释义 | 简介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是国民党中央权力机关。 中国国民党的前身为中国同盟会。1912年改组为国民党。1919年正式称为中国国民党。1949年12月11日国民党中央党部迁往台湾。1975年4月5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改称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 组成人员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组成。 主席现任主席:马英九 秘书长现任秘书长:林中森 委员分为中央委员、中央常务委员(简称中常委) 中央委员人数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置委员230人、候补委员115人。 中央委员产生办法由国民党全代会选举产生。 青年、妇女、海外地区及弱势团体之党员当选名额,应不低于中央委员总名额百分之四十;其中青年、劳工、农民、渔民、原住民、身心障碍者应至少各有三人;妇女当选名额应不低分之一; 中常委人数中央委员会置常务委员三十一人, 中常委产生方式委员互相票选,青年、妇女及弱势团体当选名额应不低于中常委总名额的百分之四十;其中青年、农渔民、原住民、身心障碍者应至少各有一人;妇女当选名额应不低于中常委总名额的四分之一。 任务一、执行全代会决议,并对外代表中国国民党。 二、讨论及处理党务与政治事项。 三、选举中央常务委员。 四、组织各级党部并指挥之。 五、培养并管理党的干部。 六、执行党的纪律。 七、筹集并支配党务经费。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中央常务委员会执行职务,并对其负责。 职权一、关于党政重要兴革之评议及建议事项。 二、关于本党党员之政治言行是否合于本党主义、政纲、政策之监察事项。 三、关于重大纪律案件之监察事项。 四、本党主席谘商事项。 五、党务经费及党营事业之监督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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