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 |
释义 | 简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由继承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精神的原中国国民党民主党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于1948年创建,是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民革在海南的组织历经长期的发展过程。早在1948年3月,为争取民主革命的胜利和海南的解放,以海南籍民促成员郑汝声、张国权、冯宇春为负责人的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琼崖支部在香港成立。由郑汝声回琼发展成员2人,拟组织民促地方武装反抗国民党统治,后服从全国新政协“关于全国人民武装由中共统一领导”的决定,改为策反驻琼国民党军队起义,策动国民党军队官兵投诚起义,收集国民党的军政情报,为海南的解放做出贡献。 建国后,1951年秋,民革中央拟将原在海口的民促成员集中建立民革,但因故未成。1953年,海口建立民革组织。“文化大革命”期间,民革停止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恢复组织并开展活动。在中共党委的领导下,海南民革已发展成为它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海南建省后,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1989年5月成立民革海南省委会。现有党员1028人,地级市委员会2个,县级市委员会2个,市县级委员会筹备组1个,市县级总支1个,市县级支部3个,县级小组1个,省直属总支2个,省属支部9个,设有6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各级组织和党员分布在海南大部分地区和各行各业。民革党员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占51.07%;高级职称占11.67%;中级职称占32%;平均年龄48.1岁。其中历届全国政协委员4人,全国人大代表1人;省政协副主席2人、常委9人、委员47人,省人大常委4人,省人大常委4人、代表11人,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1人,省法制办副主任1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1人,省检察分院副检察长1人;市县政协副主席6人、副秘书长1人、常委41人、委员133人,市县人大副主任2人、常委10人、代表25人;地级市副市长3人,地级市政府副秘书长1人,地级市建设局局长1人,地级市土地房产局副局长1人,地级市工商局副局长1人,地级市林业局副局长1人,地级市区级政府副区长2人;县级市副市长1人,副县长2人,县级市建设局局长1人,县级市发改局局长1人,县级市建设局副局长1人,县级市海洋水产局副局长1人;“特约五员”24人(以上数字为建省后统计数,连任则不重复计算)。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至2009年共历五届,历届领导班子分别是:一届主任委员陈宏,副主任委员练川樵、刘敏;二届主任委员陈宏,副主任委员练川樵、符气浩;三届主任委员符气浩,副主任委员童石军、刘福堂、林道芸;四届主任委员符气浩,副主任委员刘福堂、林道芸、周群杰(届中增补);五届主任委员:林道芸,副主任委员周群杰、袁玉岷、王凤阳。 建省以来,民革海南省委在民革中央和中共海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及所联系的群众,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促进祖国统一这个重点,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海南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任领导陈莉 女,1955年7月出生,汉族,海南海口人,在职大学学历,中教一级,1972年10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参加民革,现任民革海南省委主委、海南省政协副主席。 第二、三、四届海南省人大常委,民革中央十一届委员会常委,民革海南省委第四届委员会常委,第五届委员会主委(增补),第六届委员会主委,民革中央十一届委员会常委。 陈海平 男,1964年10月出生,汉族,海南琼山人,在职大学学历,工程师、高级项目管理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3月参加民革,现任民革海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 第四、五届海南省政协委员,民革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常委,五届委员会专职副主委(增补),民革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专职副主委。 陈马林 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河南沁阳人,研究生学历,三级高级检察官,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2月加入民革,现任民革海南省委副主委、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海南省政协委员,民革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常委,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委(增补),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委;民革三亚市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委。 王凤阳 男, 1970年10月出生,汉族,内蒙古赤峰市人,研究生学历,博士,清华大学和美国华盛顿大学双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7月参加民革。现任民革海南省委副主委、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第十一届民革中央委员,第五届海南省政协委员,第五届海南省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民革海南省第五届、六届委员会副主委。 房芳 女,1963年2月出生,汉族,山东青州人,大学学历,副教授,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参加民革,现任民革海南省委会副主委兼秘书长。第二、三、四、五届海南省政协委员,民革海南省第三、四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委员会常委(增补),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委。 卢宁州 男,1963年8月出生,汉族,河北唐山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参加民革,现任海南万泉河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五届海南省政协委员,民革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常委,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委;第十一、十二届海口市政协委员;第十三届海口市总商会常委;西南财经大学海南校友会会长。 机构设置一、机构编制现状民革海南省委会机关现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处、宣传经社处3个处(室),现有行政编制15名。 二、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民革海南省委会机关内设3个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省委会机关秘书、行政、财务等管理制度的建设;省委会会议的组织,重大活动的计划安排,省委会对外及内部的联系工作;机关机要、通信、档案、公文收发及催办等工作;机关行政事务的管理;机关财务、保卫、信访及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省委会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协调省委会各处室间的工作;干部职工考勤、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以及公医等工作;以及承办主委会议、主委办公会议和主副委、秘书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任:王汉雄;调研员:陈桂花。 (二)组织联络处 处长:黎德清。 (三)宣传经社处 负责重要会议、报告的组织学习、传达、宣传和重要节日活动的组织工作;指导地方组织和省直属支部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及时反映情况;负责主办有关刊物、管理图书、报刊资料、整理和编撰文史资料;负责管理孙中山书画社;草拟主要领导的发言稿。 负责处理参政议政日常工作,推动、支持、协助民革党员积极参政议政;做好与民革党员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的联系工作,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组织重点提案的专题调研;参与统战系统联合调研活动;起草有关提案、政协大会发言;做好与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与民革中央、省委统战部、有关业务部门及各市委会的业务联系;编辑海南《民革简讯》,收集整理有关信息;联系重要台属和侨属。 处长:常克英。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民革海南省委会机关行政编制15名。现有,专职副主委1名,秘书长1名;正副处长(主任)3名,调研员1名,正副主任科员5名,科员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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