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共产党第三届中央委员会 |
释义 | 简介中国共产党第三届中央委员会(当时称中国共产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1923.6-1925.1)。 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陈独秀 中央局委员:陈独秀 毛泽东 罗章龙 蔡和森 谭平山(后调任驻粤代表) 王荷波(因谭平山调任驻粤代表,9月补入王荷波) 中央局秘书:毛泽东 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陈独秀 李大钊 蔡和森 毛泽东 王荷波 朱少连 谭平山 项 英 罗章龙 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邓中夏 徐梅坤 邓 培 李汉俊 张连光 相关中央局分工情况 陈独秀任中央局委员长,总负责;毛泽东任中央局秘书;罗章龙任中央局会计;中央局下设组织、宣传、妇女等部门,毛泽东负责组织,蔡和森、罗章龙、瞿秋白负责宣传,向警予负责妇女工作(中共中央妇女部部长)。 中央委员变动情况 1923年9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五号通告,宣布中央局自广州迁回上海后的人事变动:“中局组织自迁沪后略有变动,即派平山同志驻粤,而加入荷波同志入中局。又润之(即毛泽东)因事赴湘,秘书职务由会计章龙同志兼代。” 中央机构变动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称:1924年11月至1925年1月中共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设立了中央政治局,由3人组成:陈独秀、蔡和森、维经斯基(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 携款潜逃的中共第三届中央委员 张连光,1923年6月出席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后携带中共党组织给京汉铁路工人的救济款潜逃。以后的情况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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