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共浙江省委 |
释义 | 1949年5月6日,是浙江党的历史上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这一天,中共浙江省委(附图:庆祝开国大典游行中的中共浙江省委队伍)在杭州宣布成立。这是1942年浙江省委遭国民党破坏7年后建立的新省委,也是浙江解放后建立的新省委。新省委由谭震林任书记,谭启龙任副书记,实行委员制(1950年8月,经中共中央华东局批准,省委建立常务委员会)。省委还陆续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构。到1949年9月,省委下设办公厅、组织部、宣传教育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社会部、职工部、农村工作部、妇女部、省委党校等办事机构和浙江日报社。同时,还在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委、办、厅、局和司法、检察、金融机关先后建立党组(党委)。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建立和健全了党的组织。 在省一级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及党组织的同时,省委在全省建立了杭州、宁波、温州3个市委(宁波市委属省委、地委双重领导,温州市委属地委领导)、10个地委(中共浙江省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地委。1949年10月至12月,10个地委相继改名为嘉兴、宁波、衢州、建德、温州、台州、丽水、金华、临安、绍兴地委)、84个县委、市委。还在市、地、县人民政府及其所辖机构建立了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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