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共习水县委组织部习水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习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习水县财政局关于引进“西部计划”志愿者留我县工作的意见 |
释义 | 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计划的通知》精神,自2003年8月以来,我县连续两年接受了大学生志愿者为期一至二年的志愿服务。广大志愿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克服种种困难,在我县边远乡镇的中小学校、卫生院、远教办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专长、服务群众、默默奉献,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扎根习水、建设习水,经县委常委会议2005年5月24日研究同意,特提出引进西部计划志愿者留我县工作的意见。 一、引进的对象是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本人志愿留我县工作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1、因工作需要需聘用志愿者的单位,原则上不受单位进人计划的限制,优先聘用。 2、从事教育工作的志愿者,不参加教师聘用考试、直接聘用到缺编的乡镇中小学任教。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到学校领导岗位、或聘用到县属中学任教。 3、医疗专业毕业、从事医疗工作的志愿者,不参加聘用考试,直接聘用到缺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特别优秀的,可聘用到县城所在地的医院工作。 4、自愿留我县在乡镇其他缺编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不参加聘用考试,直接聘用到缺编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也可参加县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志愿者一经聘用,免除试用期,直接转正定级,志愿服务时间连续计算为工龄。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志愿服务时间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服务时间。 三、志愿者一经聘用,无论聘用有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还是聘是在乡镇差额拔款事业单位,其个人身份属性均定为财政全额事业人员,基本工资列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在调动和干部选拔中不受单位属性的影响。 四、志愿者一经聘用,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数量、结构和比例的限制,按条件直接评聘。 五、志愿者聘用在除东皇镇城区以外的地区工作的,不受工作年限和学历限制,直接享受边远地区人才津贴。 六、志愿者一经聘用,由县财政一次性补助安家费5000元,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助。 七、志愿者一经聘用,个人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到所工作乡镇或在县城入户。 八、志愿者一经聘用,列入县级人才库重点管理。特别优秀的,可破格评选为县管人才。 九、聘用志愿者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措施,从工作上给予支持、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努力创造拴心留心干事业的良好环境。 十、志愿者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年限一般为五年,在服务年限内,除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种原因外,一般不得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必须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中共习水县委组织部 习水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习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习水县财政局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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