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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共惠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
释义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史工作的意见》(粤发〔2008〕6号)精神,科学发展党史事业,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党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党史工作的重要性

党史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特别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史鉴今、资政育人是其主要任务。做好新时期党史工作,对运用党的历史经验和总结党的新鲜经验,提高党治国理政水平,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始终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对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市是全省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历史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在党的历史上有着重要地位。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党史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党史工作科学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党史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党性第一、服务大局,科学总结经验、深刻揭示规律、全面阐明历史、有效教育人民,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服务,为培育“四有”新人服务。

目标任务:编制和实施《惠州市党史工作规划》,以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史工作为重点,全面做好党史研究、党史资料征集和编纂、党史资政、党史宣传、党史学习教育、党史重要事件和人物纪念、党史遗址普查和管理保护、党史资源综合利用和转化等工作,拓展党史工作领域,创新党史工作方式,扩大党史工作的影响力、感召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高素质党史工作队伍。

三、全面推动党史工作科学发展

(一)继续深化征研工作,着力夯实党史资政育人的重要基础。

党的历史是我们的宝贵财富。要广泛收集、悉心整理、认真研究、全面展现,最大程度地使地方党史得到准确记载、正确评判和妥善保存,为党史的现实运用和转化,以史鉴今、资政育人,提供正确的、基础的素材和资源。

1、抓紧党史资料征编,妥善保存党的历史

继续征集、整理和保护党在惠州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历史资料和文物,建立文物档案,编辑出版《中国共产党惠州执政实录》。

抓紧开展口述历史资料的采访、整理、出版工作,启动征集各级领导人和党史名人在惠的有关实物、日记、档案、手稿、照片和录像等党史资料和文物。

设立集征集、保管、展示、研究、利用为一体的中国共产党惠州历史资料馆(党史馆),运用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保存、展示和研究党史。

开办党史网,将惠州党史史料全部上网,提高党史资料和文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创办特色鲜明的党史信息服务平台,让党史在互联网上永久保存和共享。

2、深化党史研究,正确反映党的历史

加强党在惠州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实践及其经验教训的专题研究,开展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研究,把总结历史经验与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多出围绕中心、服务现实的精品力作。

在建党90周年前,完成市、县(区)地方党史第二卷(新中国成立至惠州建市前)的编纂出版工作;积极启动地方党史第三卷(惠州建市至今)的编写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编纂出版当地党史,不断充实我市已有的市县镇村四级地方党史框架。

承接上级重大研究课题,开展多方向、多层次的学术交流,进行地区间、党际间和不同时期间的断代研究和比较研究。创新研究思路和方法,提倡和鼓励原创性研究,依据本地实际、结合全党视野,力争取得党史学术成果的新突破。

开展党史工作模式和研究方法的研究。深入分析惠州乃至全国党史工作的创立、壮大和发展,对党史工作进行系统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促进党史事业的科学发展。

3、理论创新,以史鉴今,开展资政咨询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党史资源和地方实际开展深入研究,为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提供专题研究报告,形成富于历史厚重感的理论思考。立足当地,胸怀全局,运用史料,结合现实,为党的事业未来发展进行前瞻性和全局性的思考。

将党史研究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出新的研究成果,成为思想理论战线一支重要力量,积极为党的理论创新做出贡献。

(二)不断创新宣教模式,努力开拓党史资政育人的崭新局面

运用党史和党史征研的最新成果,大力开展党史宣传教育,用党的伟大成就激励人,用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人,用党的成功经验启迪人,用党的历史教训警示人。

1、组织党史学习教育,端正党史认识,坚定对党信念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全党学习党史的精神,把党史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工作的总体规划,广泛深入持久系统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定期学习党史。要在各级党校、团校开设党史课程,把党史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课的重要内容,将党史列为党员、团员和干部学习、培训、教育的基本素材。积极分子加入党、团组织前,要参加包括党史知识在内的党的基本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吸纳和提拔。

创新学习教育模式,运用报告会、现场会、图片展、影视展和征文、歌咏、书画、读书比赛及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多种形式推动党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

规范和推进党史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实验基地的设立挂牌及其活动的开展。深入开展“红诗日、红片周、红书月、红歌季、红史年”等“红”字系列活动,深化以“红九小”(红色小记者、小作家、小演员、小科学家、小摄影家、小书画家、小演讲家、小辅导员、小志愿者)为代表的“红色育人工程”,不断擦亮我市党史教育的“全国金牌”。

2、扩大党史宣传,普及党史知识,展示党的形象

坚持党史宣传的正确方向,正确把握和处理宣传口径、文艺创作、研究成果和历史真实之间的关系。增强党史宣传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片面性和庸俗化,坚决制止歪曲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有力驳斥敌对势力对党的历史的污蔑和攻击。

区分党员干部、人民群众、青少年学生和党外人士、宗教信众等不同社会群体,分别组织和创作出版党史视听、阅读作品和素材,增强党史宣传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把党史作为党的对外信息传播工程的重要内容。坚持“以我为主,主动出击”,启动党史外宣工作,以境外易于接受的语言和方式介绍党的历史,宣示党的形象,增进境外对党的认识和了解。

办好党史刊物、墙报和网站,实施“党史上网”、“党史上墙”工程。组建“党史宣讲队”,开通“党史大篷车”。在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和主流网站开辟党史宣传专栏。逐步形成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载体灵活多样的党史宣传新格局。

3、实施“红色文化工程”,加大党史资源转化力度

把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创立的红色文化,发扬光大,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力量,是文化惠州建设宏大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组织力量将“大革命在惠州”、“东江红军”、“东征”、“周恩来在东江行署”、“东江纵队”、“粤赣湘边纵队”以及叶挺、廖仲恺、邓演达等历史事件和人物,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角度,搬上银幕和荧屏,化为绘画和小说,做成动漫和雕塑,弘扬传统,提升文化,宣传惠州。

乘全市建设文化惠州的东风,大力开拓红色文化的发展途径和形式,推进红色文化“四个一”工程(即出版一本党史著作精品,拍摄一部党史宣教电视专题片、组建一个“红歌艺术团”、建设一座党史馆)。

将红色节点纳入绿道建设,凸显惠州“革命策源地”的鲜明特色。积极落实已批准规划的革命纪念公园建设,尽快将市区飞鹅岭和丰山两个公园改建为“周恩来纪念公园”和“东江纵队纪念公园”,打造我市的红色旅游龙头景点。大力开展红色旅游,创新建设红色旅游景点,进一步提高红色旅游质量和水平,运用党史资源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建设。

4、搞好党史纪念活动,凝聚和振奋人心

重点筹备好明年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围绕建军建团建队和红军长征、抗日战争、新中国成立、抗美援朝战争等重大历史事件开展系列纪念活动;结合叶挺、廖仲恺、邓演达等惠州近代著名历史人物开展纪念活动;在“三·八”、“五·一”、“五·四”、“一二·九”等特殊日子开展纪念活动。

健全审批制度、严格举办程序,规范党史纪念活动。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加强管理,把党史纪念活动办得庄严、朴素,富有成效。

(三)认真落实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史部门的职能作用

党史资源和涉史业务的管理是党中央赋予党史部门的重要任务,是传承革命火种、维护党的历史形象的光荣使命,是有效和正确转化党史资源、实现党史事业长远发展的现实需要。

1、党史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党史学术研究与交流的指导

加强对本地涉史学会、涉史人物研究会等群众学术团体和其他研究机构、人员的联系与指导,审核其有关党史的研究选题与学术成果,保证全市开展党史学术研究与交流的正确方向。

按照“开门办史”的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党校、高等学校、社科研究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注意发挥老同志和专业工作者的作用,采取课题招标等形式,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党史工作。

2、党史部门要加强对全市革命遗址及纪念设施等党史资源和业务的管理

管好党史资料和文物及其衍生品的开发利用,所有涉及党史的活动和工作应事先听取党史部门意见。要明确导向、制定规划,加强和改善对革命遗址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不同历史时期革命遗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建立档案、设立标志、进行研究、予以保护、合理开发。统一管理全市革命纪念地(馆、碑、亭、堂)的规划、建设,逐步把全市党史革命遗址及纪念设施的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3、党史部门要加强对全市涉及党史内容的各类出版、建设、演出和旅游活动的审核

加强与宣传、文化、教育、档案、方志、规划、建设、会展、旅游、工商和老区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涉及党史题材的出版物、影视作品、宣传广告、陈列布展等文化产品或文化活动审核把关;对与党史有关的各类建筑物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审核把关;对非常设性会展和洽谈会、交流会、招商会、论坛等涉及党史的内容审核把关;对红色旅游的线路、景点和内容审核把关。

4、党史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要关心基层党史工作,加强对县(区)党史部门的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做好有关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确保全市党史工作方向正确、布局合理、作风过硬、成效显著。

整合资源、统筹布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分别与各县(区)党史研究室合作,集中优势,单项突破或重点完成某一方面的工作。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分别对应为党史宣教、人物研究、网站建设、党史刊物、遗址利用、改革开放研究、资政研究的重点县(区)。

努力推动深莞惠三地党史工作一体化。加强联系协作,共享资源成果,把三地的历史和地理渊源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要创造条件引进一些懂电脑、能写作、会动漫的新型人才。加大党史干部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不同业务、不同地域、不同层次的干部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在工作实践中明方向、提要求、压担子,努力培养一支党性原则强、思维能力好、文字水平高,熟悉地方情况、了解历史沿革的党史干部队伍。

四、切实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

(一)把党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党史工作,切实把党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县(区)常委会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党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史工作。各县(区)委要分工一名分管党建组织工作的常委负责党史工作。把党史事业的发展,纳入地方党的工作特别是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应有党史部门的同志参加。把党史工作作为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量化考核。

(二)加强党史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按照健全机构、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充实力量的要求,加强党史工作队伍建设。各县(区)委党史部门名称统一为党史研究室,正科级建制,编制数不得少于4人,设2人以上领导职数。关注党史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配强配齐干部。对一些工作年限长,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史工作者,要妥善安排使用好。要重视党史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把党史部门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布局,建设一支适应党史工作科学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

(三)加强对党史工作的保障力度。市、县(区)党史征研、宣教、管理、培训和课题招标等工作所需经费全部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逐步增加有关党史知识普及、党史研究交流、党史资源利用和党史场馆建设等经费。切实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提高办公信息化、科学化、自动化水平。加强党史基础设施建设,为党史资料库、党史馆、党史网站、党史手机信息平台和革命纪念设施等的建设、维护与更新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经费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开创我市党史工作科学发展的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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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5: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