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丹青镇 |
释义 | 吉首市辖乡。1950年属五区,1956年设丹青乡,1958年设东风公社,1961年析置丹青公社,1984年撤社复乡。位于市境东北部56公里。面积58.4平方公里,人口0.7万人,系苗族聚居乡。乡政府驻清明。有公路通市区,吉(首)丹(青)公路纵贯乡境。辖清明、大兴、大坪、烟竹、狗咬、鲫鱼、巴夭、排胎、章武9个村委会。 乡镇企业有建材厂、酿酒厂等。农业主产玉米、水稻。每年清明节,吉首、古丈、泸溪三县市边境苗民在此举行“清明”歌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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