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指事法 |
释义 | 【指事法】 指事本是六书造字之法,作为造谜之法,就不能像造“上下”二字那样,简单地立“一”作个标示,而要通过文字表达它所指的是什么。用方位词作提示,是指事法的基本手段。拆字谜中的示形法、析字谜和会意谜中的反面、对面、旁面、两面等扣合谜法,都含指事法因素。如果单就指事谜而论,《评注灯虎辨类》中有一则“一”字谜,颇符指事要旨。特转述于下,为本法作例。 上不在上,下不在下,不可在上,止宜在下(猜一字)一题面四句,各有所指。先指“上”字的“一”不在上边,实在下边;再指“下”字的“一”也不在下边,而在上边。两句是反说。第三句中“不可”二字上边的“一”和末句中“止宜”二字下边的“一”,都是正说。此谜由四句的末字“上”和“下”提示“一”字所处的方位,指事就明白了。又如: 上边只见一半,下边只见一半左边只见一半,右边只见一半(猜一字)贶 此谜四句把“只见”作为谜底“贶”字的替身,由“上”、“下”、“左”、“右”四个方位词,提示“贶”字的每一边都是“只”和“见”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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