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安义 |
释义 | 简介郑安义,出生于1943年,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1999年,郑安义工厂所挂靠单位的领导要求以70万强行购买其资产,用于房地产开发,遭郑安义拒绝,后以职务侵占罪举报郑安义,郑安义含冤入狱。被法院判刑5年。刑满释放后,郑安义进行了申诉。2011年7月9日郑安义为此得到了173584.5元的国家赔偿款,而他苦心经营的工厂,则已变成了居民小区。 详情被冤入狱虹欣佳苑小区位于京广路32号,是一个有着一栋18层、两栋多层楼房的居民小区。此前,这个位置是郑安义和他人投资的金属制品厂。 1968年,郑安义到郑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上班。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公司效益开始下滑,很多工人只得自谋生路。 郑安义下海了。发现郑安义的生意越做越红火后,单位领导提议让他在其维修部的基础上,成立一个金属制品厂,工厂可以挂靠在单位名下,但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条件是必须解决一批下岗职工就业问题。 随后,单位将一块1000多平方米的闲置土地,以每年5万元的租金,租给郑安义建厂。 1999年,单位领导向郑提出,拿70万元买其资产,但并没说原因,郑安义拒绝了。 郑安义说,他现在才知道,单位领导是看上了那块土地,想开发房地产。 由于无法协商,双方陷入僵局。2000年10月,单位举报郑职务侵占。随后,2001年6月1日,郑安义被解除监视居住。但仅仅两天,郑又被公诉部门以企业人员受贿罪批准逮捕。由于指控罪名无法成立,2002年5月29日,郑又被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2002年9月18日,郑安义还是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了5年有期徒刑。郑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此时,郑已在看守所被关押了近两年。随后,郑被送往新郑监狱服刑。2005年,郑刑满释放。 国家赔偿郑安义始终不认为自己有罪。出狱后,他开始申诉。为此,他还卖掉了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郑安义本人也没有工作,他们一家人仅靠老伴的400元退休金和亲友的接济生活。 为讨回说法,去年12月,他开始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法院认定:郑安义具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赔偿郑安义人民币173584.5元。 郑告诉记者:1550天冤狱给他带来的精神损失无法估量,而经济损失至少也在500万元。目前,他正在进行民事赔偿和工资损失赔偿诉讼,法院已正式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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