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镇平县广电局 |
释义 | 一、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和领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管理全县广播电视事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广播电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标准和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或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负责审核申报全县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转播台、差转台、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站的建立和撤销及频率、功率配置。 ·负责审核、申报全县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及申报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工作。 ·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推荐、申报科研成果并推广应用。 ·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并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技术开发工作。 ·领导镇平人民广播电台、镇平电视台、镇平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对其重大宣传和节目制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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