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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0年全省大学生舞蹈节的通知
释义

浙教办体〔2010〕26号

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质,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同时也为我省2012年承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奠定基础,决定举办2010年浙江省大学生舞蹈节。

本届舞蹈节以“青春与梦想”为主题,各校要以此活动为契机,围绕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正确的价值观教育,树立远大理想,展现大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青春风貌,展示我省高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同时,通过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来迎接即将在我省举办的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

各地、各高校舞蹈节活动要坚持以学校为基础,制订符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的活动方案,组织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特质,努力提高本届舞蹈节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使更多学生享受舞蹈的乐趣。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活动经费,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有条件的市和高教园区也应组织辖区内高校大学生的舞蹈比赛,在全省高校形成良好的艺术氛围。各群艺馆、文化馆要积极与当地高校衔接,配合做好创作题材、参赛队伍培训和节目质量加工提高等工作。

为组织好本届舞蹈节活动,组委会制定了《2010年浙江省大学生舞蹈节活动方案》,现一并予以印发。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日

2010年浙江省大学生舞蹈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大学生舞蹈节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面向全体大学生,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国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本届舞蹈节以“青春与梦想”为主题,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积极进取,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青春风貌,表现大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舞蹈节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广电集团

承办单位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

成立浙江省大学生舞蹈节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举办、承办单位领导和部分高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

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成立活动组委会,并明确具体职能部门,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管理。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全日制高校(含独立学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在读研究生。比赛分普通组(甲组)和专业组(乙组)两组进行。甲组参加人员为普通高校非艺术表演类专业学生,乙组为高校艺术表演类专业的学生。同一学校乙组(专业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普通组)演出。

四、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舞蹈节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校内活动阶段(2010年3月—6月)

全省各高校全面动员开展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各类舞蹈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邀请专业演出团体到学校演出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开展校内院系间多种形式的比赛,尤其是组织好学生集体舞比赛。在此基础上组成校舞蹈队录制节目,参加省级比赛。

第二阶段:省级活动阶段(2010年7月-11月)

1.录像评比。活动组委会于7月初组织专家对各校上报节目光盘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节目参加现场比赛。

2.现场比赛。现场比赛将于2010年9月-10月在杭州举行,同时举行闭幕颁奖晚会。

为全面提高我省高校一线艺术指导教师队伍的业务水平,在省教育厅举办的“2010年全省高校舞蹈创作题材讨论会”的基础上,7月上、中旬,省教育厅将在上送录像的节目中选出部分创作作品举办“创作题材作品加工会”,继续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年底前举办第二期“全省高校舞蹈创作题材讨论会”(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请各高校早作准备。

五、奖项设置

本届舞蹈节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表彰在舞蹈节期间组织工作落实、学生参与面广的学校。要求学校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有明确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优秀组织奖由学校申请,省大学生舞蹈节活动组委会审定。

2. 优秀节目奖:分组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3. 优秀创作奖:分组评出若干名(需提供创作文字稿和原创音乐曲谱)。

4.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给予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名。

六、参加省级比赛要求

1. 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贴近主题,贴近大学生实际生活,具有时代性和艺术性。

2. 节目形式:群舞、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等形式不限。

3. 节目数量:每一所高校可报2-5个节目参加省级评比。

(1)如报2个节目必须有一个群舞,另一个形式不限,同时必须有一个是甲组。

(2)如报3个以上的节目必须有2个以上的群舞,同时乙组节目不能超过一半。

4. 人员数量:群舞人数15-32人。

5. 节目时间:群舞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三人舞不超过6分钟;独舞不超过5分钟(从音乐起计时)。

6. 各校参赛报送节目统一用DVD格式录像光盘上报,在光盘的外包装上需注明演出学校、所在组别、节目名称(是否创作)及人数,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的名称及相关信息(报送表格见附件2)。

报送时间:2010年6月30日。

报送地址: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秘书处。

7. 联系方式: 略

附件1 2010年浙江省大学生舞蹈节活动组委会名单

附件2 2010年浙江省大学生舞蹈节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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