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赵秉淳 |
释义 | 〔清〕赵秉淳(1764~1841),字润圃,号醴原,又号作纯,赵文哲三子。上海人。 赵秉淳太学生,乾隆六十年乙卯科顺天举人,充任实录馆誊录。 嘉庆九年,赵秉淳期满议叙县知,分发湖北试用知县。 十年,赵秉淳署恩施县知县。 十三年,赵秉淳恩科湖北乡试同考官;(江夏之陈銮出其门,后历官松江府知府,上海道台,两江总督等职)题补郧西县知县。 十九年,赵秉淳调崇阳县知县。 二十四年,巡抚聘赵秉淳已卯科湖北乡试同考官;奉委赴苏采办洋铜差,回委署蕲州知州。 道光元年,赵秉淳俸满赴部引见,奉旨著回任。 三年,赵秉淳调署武昌大冶县事。 四年,赵秉淳回任。 六年,赵秉淳调补荆州府监利县。 七年赵秉淳以年老致仕。赵秉淳敕授文林郎湖北监利县知县,晋授朝议大夫蕲州知州,为官有廉断声。 道光九年,赵秉淳始迁居南汇县周浦镇北街,置“棣华堂”宅,乃沪渎旗杆赵氏周浦支始迁祖。 赵秉淳早岁从兄秉渊住京,后告老归田,迁居南汇周浦镇北街。历主奉贤、南汇各书院讲席,谆谆以植品,力学训多士。幷严戒子孙不得干预地方公事。 赵秉淳生平好古,工书。著“光禄公年谱”二卷刊行,惜版毁咸丰辛酉之乱。原“赵家旗杆”名讳皆取五行相生偏旁之字,后子孙蕃衍每虞复犯,后经赵秉淳拟定 “增锡鸿材焕,培镕泰业熙” 十字楹联,勒悬祠堂中,自十二世起一世一字,至二十二世再为拟增。 赵秉淳《上海县县志》、《南汇县县志》均有记述。 赵秉淳元配邑城虹桥杨氏,候选县丞介绥之次女。 (赵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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