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戴天涯 |
释义 | 简介摘要浙江省天台县公安局2009年8月21日向记者证实,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肇事者戴天涯已被警方刑事拘留。25日,浙江台州市天台县交警大队召开“8·16”交通事故责任公开认定会,16日酒后驾驶撞死一对母子的24岁宝马车主戴天涯,因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试图逃避酒精检测,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肇事者为24岁的天台县洪畴镇人戴天涯。2009年8月16日,他驾驶车牌号为浙J5300E的宝马轿车自天台城区沿60省道驶往洪畴镇方向。22时25分左右,车子途经60省道三合镇下坊村路段时,与前方道路自北往南抱着小孩子的一位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这位姓席的行人在被送往医院急救途中死亡,其儿子被送到台州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18日死亡。 介绍据警方介绍,当交警到现场时,戴天涯已弃车离开。民警通过现场走访、网上查询确定了驾驶人,并进行了布控。17日2时许,戴天涯在亲人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办案民警立即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液样本,并依法询问。 事件经过接警2009年8月16日22时30分,天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60省道三合镇下坊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指挥中心迅速指令交警大队出警,交警大队快速出警,立即开展现场勘查与调查取证工作。 警方调查认定,肇事者为24岁的天台县洪畴镇人戴天涯。16日,他驾驶车牌号为浙J5300E的宝马轿车自天台城区沿60省道驶往洪畴镇方向。22时25分左右,车子途经60省道三合镇下坊村路段时,与前方道路自北往南抱着小孩子的一位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这位姓席的行人在被送往医院急救途中死亡,其儿子被送到台州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18日死亡。 鉴定19日,经台州市公安局鉴定,戴天涯的血样检测结果显示为血液酒精含量0.72mg/ml,系酒后驾驶。目前,天台县警方已将戴天涯予以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1日夜,天台县警方几乎全员出动,由局领导带队,分为多组,在各条公路上严查酒后驾驶。 肇事逃逸2009年8月25日,浙江台州市天台县交警大队召开“8·16”交通事故责任公开认定会,16日酒后驾驶撞死一对母子的24岁宝马车主戴天涯,因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试图逃避酒精检测,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这起交通肇事案发生在全国集中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因此备受社会关注,其中对肇事者系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的界定、是否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5日上午,天台县交警大队、当事双方以及来自社会各方面的代表,共同参加了责任认定会。 此前,经台州市公安局鉴定,肇事车主戴天涯的血样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0.72mg/ml,系酒后驾驶。由于事故发生时间为8月16日22时25分许,而戴天涯被带到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的时间是8月17日凌晨2时10分之后,中间相隔4个小时,受害者家属就此表示,尽管对交警的出警速度感到满意,但是对酒精检测的结果则持有不同看法。 对于这个问题,天台县交警大队在会上解释称,事发后戴天涯弃车离开现场,同时将手机关机,使得办案交警无法及时与其本人取得联系。经过交警辗转联络,戴天涯在家属的劝说下于8月17日凌晨2时10分到交警大队投案,然后立即被带到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本。 天台县交警大队出具的资料显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1章附则第85条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本案中戴天涯因酒后驾车,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酒精检测而弃车逃离现场,明显符合上述条款规定,因此认定为肇事逃逸。天台县交警大队在会上同时展示了8月23日天台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该证明书显示,经该院对受害者席丽萍进行血液化验,认定其并没有怀孕。 天台县已经加强了对交通违法现象的查处力度,近期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89人,其中醉酒驾驶13人,行政拘留13人。 批准逮捕备受关注的浙江天台“8·16”酒后驾车撞人致死案犯罪嫌疑人戴天涯2009年8月26日下午被天台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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