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群、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生于1968年10月18日。
1984年7月——1989年11月,在原四合乡任办公室主任;
1989年12月——1990年10月,在原青峰乡任司法员兼合同民警(期间一直借调在五里派出所工作);
1990年11月——1992年9月,任五里区司法所所长;
1992年10月——1994年11月,任原建民乡党委副书记;
1994年12月——1996年12月,任原建设乡党委副书记;撤区并乡建镇后:
1997年元月——1999年1月,任五里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1999年2月——2002年1月,任五里镇人大办主任;
2002年2月——2003年8月,任五里镇党政办主任;
2003年9月--2006年8月,任五里镇党委副书记,2006年8月至今任 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