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释义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如下简称开发区法院)的前身是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下简称市中院)开发区经济审判庭。 2000年6月23日 ,开发区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开发区法院的办公地点设在开发区财政局办公大楼的五楼和六楼,总面积约1400平方米,内设16个办公室,3个审判庭,一个档案室。 建院以来至2009年9月底,开发区法院在编干警33人,其中,法官17人(三级高级法官1人,四级高级法官3人,一级法官4人,二级法官1人,三级法官3人,四级法官4人,五级法官1人);书记员1人,法警10人,行政后勤人员4人;正处级1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6人,副科级6人;共产党员27名。至今,共受理各类案件4060宗,办结3692宗。其中:民商事案件2660宗,办结2445宗;刑事案件162宗,办结153宗;行政案件64宗,办结58宗,审判监督案件13宗,办结13宗;执行案件1149宗,办结998宗。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 内设机构为:经济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人事纪检科、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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