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运动式扫黄 |
释义 | 运动式扫是指借由扫黄专项行动进行扫黄执法。面对黄赌毒的利益纠葛,如不向深水区挺进,扫黄也许停留于传统的运动式执法。? 背景??自2010年开始,全国20多个省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扫黄专项行动,从各地公开的数据上看,一系列的专项行动对色情活动给予了有力的打击。 从2010年3月起,代号为“曙光行动”的禁赌扫黄专项整治行动在广东省东莞市全面铺开。当月,警方在各镇街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曙光一号”行动。此后的5月、7月、10月、12月,“曙光二号”、“曙光二号”二期、“曙光三号”、“曙光四号”行动陆续展开。 公开资料显示,仅“曙光二号”行动中,警方就出动警力26054人次,清查小商铺、娱乐服务场所等29544间,共查破涉“黄赌毒”案448宗,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30间。 2011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警方开展了一次大规模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行动,出动1380余名民警突击了当地166家娱乐场所。 2010年6月和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警方分别展开针对“黄赌毒”的“亮剑”行动和“猎狐”行动; 福建省福州市从2010年8月10日开始,也开展了持续50天的“扫黄打丑”专项行动。 意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管理教研室主任王宏君认为,“运动式扫黄”的意义并不在于行动本身。关键是表达了一种态度,一种从国家层面部署坚决打击的态度。过去,尽管法律和政策对色情活动从来都是反对的,但由于各地性交易现象比较严重,给人一种默许放纵的感觉。现在色情活动已经发展到关乎社会稳定的问题,这个强大的声音也出来了,拿出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作用质疑?有专家认为,大规模“运动式扫黄”主要作用在于显示了“坚决打击”的决心,对长效管理有很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有专家认为,“运动式扫黄”耗费巨大人力物力财力,却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不能长效管理。 在公安系统内部,对于“运动式扫黄”的看法也存在不一致。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戴民在做客一家网站的访谈节目时说:“上海公安机关已经逐步地在摒弃了这种运动式的思维模式,而采取一种更加理性的态度。” 戴民在访谈中还说:“光采用打击整治的方法还不足以能够构建一个常态、长效的机制,实现娱乐休闲服务场所的健康繁荣发展。我们采取打击整治以后要认识到,这是一个整体的、系统的问题,一个场所被停业整顿了,它的相关从业人员涉及到很多,如果简单地采取一些关或者停的措施,对这些从业人员来讲,他的生存、就业就是一个问题,就是把一个矛盾解决了可能凸显了另一个矛盾。” 长远解决?要获得深层次的解决,这种打击就一定得一直持续下去,不断获得民心支持,与此同时,对国民观念、文艺、教育等方面加强引导。 根本在于社会福利和保障要跟上。如果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能够让人们比较有尊严的生活,问题会有很大改观。 创新方法之类的问题都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国家铲除色情活动的决心是否传递到地方政府和基层公安机关。只要有决心,利用现有的机制就能解决问题,比如,将扫黄工作列入公安基础工作里面,就像社区警务一样天天都要关心,天天都要考核,那这样的执法运动就不会需要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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