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释义 | 职能简介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省政府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 ( 一) 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拟订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制定规范 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 二) 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 三)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 四)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 ( 五)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定( 修订) 、审批、发布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标准实施,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 不含食品) 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 六) 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校准、检测实验室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评审与资格认定,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和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的依法授权与监督管理。 ( 七) 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 八) 承担食品、食品有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许可工作,按照规定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 ( 九) 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要科研和技术引进,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交流与合作。 ( 十) 对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 十一) 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办公室 法规处 执法督查处 质量管理处 产品质量监督处计量处 标准化处 认证认可处 特种设备处 食品生产监管处 科技处 计划财务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领导成员党组书记、局长杨榆坚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百炼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光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符亚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魏平 巡视员常秋玲 副巡视员周基云 副巡视员刘纯刚 副巡视员肖小明 副巡视员石克燕 总工程师陈世荣 总检验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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