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机构概况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地处云浮市城区中心,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内设秘书科和协调科,进驻窗口38个,进入的审批和服务项目468项。中心从2003年7月22日起正式运作以来,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作用。 中心代表市政府对进入窗口行使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等职能,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统一、规范、公开、高效、保廉”为原则,强化部门服务职能,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为市民和投资者提供优质的“一站式”服务,发挥着政务公开的载体作用。中心实行“四个一”服务(即集中一个地方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收费和“一条龙”服务)。中心窗口的业务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结时间承诺、受理人姓名、职务等均予以公开,诚恳接受监督。中心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三好窗口”量化月评、群众评比窗口服务和选先评优等活动,中心通过广纳群众意见,提升服务品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自建立行政电子监察系统以来,对办件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实行更有效的动态监督管理,即办率和提前办结率有了明显提高。对超时办件予以黄、红牌警告,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发出督办通知书到窗口单位,及时督促整改。通过利用现代化电子管理手段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中心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广大群众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着力在优化窗口项目、创新运行方式、拓展服务功能、强化日常管理上下功夫,切实将中心建设成为“经济建设的窗口、便民服务的窗口、廉政建设的窗口”,为我市建设广东富庶文明的大西关添砖加瓦。 主要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和收费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加强各项规费的管理,防止规费流失,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实行报批与审批分离、票据与收款分离。 (二)指导、协调各办事窗口有序、高效运作,为内外投资者、市民经商办实业和为市民办事提供全方位、“一条龙”服务;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主要任务,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设2个职能科。 (一)秘书科负责协助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组织、协调行政服务中心内部运作,管理行政服务中心日常事务和后勤服务,做好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协调科负责协调各办事窗口关系,综合分析窗口业务情况,提出改进措施;跟踪督办各窗口受理事项,实施规范化管理;联系特派员单位,协助主任召集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收费标准的执行,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并可为投资者提供代办服务。同时,搞好有形市场协调管理工作,并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咨询、办事指导,对外有偿提供文印、电传等商务服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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