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岳涛 |
释义 | 岳涛,男,1932年9月生,广西贺县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长期从事法院审判工作,具有较高的法律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多年来,为委托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和个人辩护相代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7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作无罪辩护的9件9人,经法院采纳意见,作无罪判决的6件6人。经一审法院作有罪判决的3件3人,为被告提出上诉,据理力争,二审法院改为无罪释放。代理的民事案件,获得胜诉的占受案数70%。为委托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和个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二千余万元,曾多次荣获具、地区、自治区政法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工作者称号,广西梧州地区司法行政系统记三等功,荣获全国律师协会的律师工作荣誉称号。所写“非法占有巳卖与他人多年的房屋是民事侵权行为”一文,已被警官教育出版社选入《中国当代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一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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