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于永智 |
释义 | 于永智,男,现任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荣誉2005、 2006、2008 年度被环翠区委、区政府三次通令嘉奖;2005年1 月被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2009年1月被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2011年6 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十佳办案标兵称号,并记个人二等功。 事迹法官的品质于永智1996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进入法院工作,在基层法院派出法庭工作十年后,又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年均结案数都在200件以上,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达到70% 以上,且无一件缠诉缠访案件。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获得区级和市级各种嘉奖和荣誉称号,2011 年被评为“山东省十佳办案标兵”并荣记个人二等功。面对这样一位年轻的“老法官”,是什么样的品质激励着他扎根基层,甘于奉献。 一颗平民心于永智总是说:“做一名基层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平民心。”他说,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经常给当事人送诉状、开庭传票,有许多当事人拒绝签字,甚至闭门不见。后来了解到,这些当事人认为原告起诉是无理取闹,法院就不应该受理案件,于是产生抵触情绪。于永智在送达过程中耐心细致做工作,说明不签字,甚至不去法院应诉的后果,打消当事人心中的疑虑。通过一番解说,大多数的当事人态度都有所缓和,表示会准备证据积极应诉。经过大家多年的努力,现在这种拒签送达文书的情况已经很少见了。在刑事审判当中,他也十分注意和被告人的沟通,了解他们的思想。他一直坚持在庭审结束前,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评析,从法理和情理上阐明其行为对自己、对家庭、对被害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促使其认罪、 悔罪。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做判后答疑工作,消除被告人的疑惑,使其服判息诉。 丰富的社会知识于永智认为法官在具备精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应该时刻注意积累丰富的社会知识。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各行各业都有可能产生纠纷,如果不了解行业规范,只会机械地背诵法律条文和被动地接受法律思想,也很难处理好相关案件。他在处理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时,被告辩称原告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货款当时就付清了。 如果机械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增值税发票就是货款结算凭证,原告应当败诉。可是根据日常经验,很多经济往来并不是这样操作的。经查,原被告之间有多次往来,都是原告开具发票后被告才通过银行转账付款,即便有现金付款,原告也都出具了收据。后来,被告因无法举证而承担败诉的后果。 坚定的道德底线于永智坚持认为,法官应当有坚定的信仰和 道 德 底线。没有信仰的人,就是一具行尸走肉;而没有道德底线的人,已经脱离了人的范畴。法官的信仰就是法律,法官的道德底线就是不拿法律做交易。只有拥有坚定的信仰和道德底线,才能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禁得住诱惑,而这就是一名优秀法官必须具备的品质。借用开发区法院院长的话说就是,“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不吃;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不去;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不拿”。 他说,老百姓说“艺多不压身”。做一名优秀的法官,美好的品德是多多益善。每当你多拥有一个美好的品德,你就离优秀法官又近了一步。他离他心目中的优秀法官还差很远很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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