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永州市零陵区房产局 |
释义 | 永州市零陵区房产局组建于2002年6月,是零陵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局机关为差额拨款性质、直属单位为自收自支性质),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91人,现内设有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业务股、发证办、收费审核室、物管办、资管中心、监察室和房改办等十个职能股室,下设有评估所、产权所、交易所、白蚁所、档案室、拆迁办、安鉴办、执法大队、房管所和乡镇房产所等十个股室。区房产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全区住宅房地产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住宅房地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 二、参与全区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工作,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三、负责全区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产籍管理工作,以及全区房产纠纷的调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 四、负责管理、规范和培育全区房地产市场,以及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典当、置换、担保、房屋交易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白蚁预防、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拆迁以及执法监察管理工作。 六、研究拟定全区城镇住房制度配套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负责全区国家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和经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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