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营口市文化局 |
释义 | 1950年10月,营口市政府设文教科。1954年10月6日,文教科分为教育科、文化科。1959年3月5日,文化科改为营口市文化局。1962年10月23日,文化局与教育局合并,成立文教局。1963年7月6日,撤销文教局,分别成立文化局、教育局。1972年5月4日,成立文化局革命领导小组。1978年4月,恢复文化局建制。 营口市文化局隶属营口市政府,其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团体、电影、出版、文物、图书、文化市场等工作,发展城乡文化事业,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 文化局全宗档案共283卷,其中,文化局1953年至1980年形成的档案238卷。文化总支1956年至1966年形成的档案45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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