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英属北美条约 |
释义 | 英属北美条约(The 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是英国给加拿大自治权的条约。共有两个,同名(1867年和1871年)。 但是加拿大完全自治权是在1931年,西敏寺法令之后才拥有的。 历史 1867年条约是在好几次英加大会之后才完成的: 1.查洛顿:1864年9月 2.魁北克市:1864年10月 3.伦敦(英国的,非安大略的):1866年月~1867年3月 参加这三个大会的人叫“同盟之父”。 1982年的加拿大宪法条约把此条约也同样的改名“宪法条约”。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