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义乌市经济发展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及专项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负责政府重点扶持的优势企业、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 (三)组织制订工业经济的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以及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四)负责全市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参与全市其它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五)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负责限上技改项目的报批工作;指导全市重大技改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除政府拨款外的工商企业投资方向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参与研究提出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生产企业境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工业经济的重要会展活动;参与组织招商引资工作及有关外经工作。 (六)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作,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型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统计、财务、资产评估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处理改制企业的有关遗留问题。 (七)研究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利用外资嫁接项目、重大装备国产化和新产品研制;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运用信息化,推动工业化;指导企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协调企业创名牌、培育著名商标工作。 (八)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负责电力行业的行政管理;指导全市成品油市场、煤炭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典当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市企业的教育培训(含技能培训)工作和人才引进工作;参与工程类、工艺美术类等职称评审工作。 (十)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有关法规的实施,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电力部门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对全市工商企业服务所实行业务指导、督查。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园区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党建、创建、综合治理、创安、财务、计划生育、督查、档案、保密、人武、重要会务、行政后勤、安全保卫、车辆调度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劳动仲裁等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维修等工作,负责接待工作。 技术科组织制订全市企业技术改造计划;研究提出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方针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全市工业经济技术创新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帮助企业运用信息化推动工业化;负责全市企业限上技术改造项目和进口设备项目的报批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新产品试制计划;负责指导新产品鉴定、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推广等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研究提出鼓励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参与工业企业计量管理、质量管理和消灭企业无标生产工作;负责指导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参与工程类、工艺美术类等职称评审工作;组织与协调企业对外技术合作、项目对接等工作。 经济运行科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和支柱产业、主导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全市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工业结构调整方案,指导协调各行业的规划工作;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的生产力布局、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指导,规范企业行为;研究提出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生产企业境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及有关外经工作,组织工业经济的重要会展活动;负责牵头扶持、培育重点骨干企业和推荐省、市重点骨干企业的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工业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负责有关企业的责任制的制订和考核工作;指导企业创名牌和培育著名商标工作;负责工业集体资产经营状况和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对有关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典当业的监管管理;对涉及财务、金融的政策性问题与资金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综合统计工作,收集、分析、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及有关报表,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管理。 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起草工业经济综合性报告和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意见;负责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检查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行政听证工作;调查研究我市工业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合理布局的建议与意见及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编写经济及政务信息简报工作,负责《义乌日报》特约记者站日常工作。 工业园区科负责各职能部门和园区之间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做好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有关服务工作;实施市政府批准的园区规划方案,监督开发资金的独立建帐、专款专用等工作;受理园区开发建设中乱收费、服务质量差等情况的投诉,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随时跟踪园区运行态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和工作建议;定期编发《园区动态》;牵头组织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和为此参观学习考察等工作;负责有关接待工作;召集有关部门对各园区进行年度考核等工作。 资源能源科研究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负责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规划;负责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的审核,开展节能执法工作,组织制订能源行业的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参与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工作;负责环保产业的产品(设备)技术管理推广应用和示范工作;做好煤炭、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等市场的规划、定点、建设、运行和秩序整顿及经营资格审查;研究分析全市电力行业运行情况,参与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问题;承担电力管理的行政职能;参与电力技改项目的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提出电价政策,负责折让电量的分配;指导节约用电和农村电气化、农村用电工作。 办公地址义乌市机场路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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