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义马金汇鑫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释义 | 义马金汇鑫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是东方希望集团控股的一家全资子公司,隶属于东方希望集团三门峡铝业管理片区。公司位于河南省义马市西部工业区泰山南路1号,北临310国道和连霍高速公路,南靠陇海铁路,地理条件优越,交通十分便利。 公司的前身为义马锦江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下称“锦江电厂”),是由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义马移民电厂和英国开曼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一座综合利用电厂,占地200亩,共安装两台135MW超高压燃煤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70MW。锦江电厂工程项目根据2001年6月豫经贸投资[2001]630号《关于义马锦江2×135MW机组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豫环监(2001)59号《关于义马矸石电厂2×135MW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等要求兴建,并按照有关程序通过了上网等批文。2003年开工建设,2004年10月18日#1机组、2004年11月17日#2机组分别由河南省电力公司批复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2005年1月份锦江电厂由香港兴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接管经营,2007年7月香港兴亚国际集团将资产全部转交安利兴(新加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于2008年3月全面停产。 锦江电厂建设时以电厂全部资产为抵押物向民生银行武汉支行借贷了8.7亿人民币的贷款,锦江电厂停产以后,股东安利兴(新加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停止注资,使该项贷款形成呆账,民生银行于是起诉于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抵押的锦江电厂全部资产。 2009年6月22日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在河南省义马市公开对锦江电厂的全部资产进行拍卖,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以5.1亿人民币中标。2009年7月23日湖北高院送交民事裁决书,裁决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原锦江电厂的全部资产。同月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义马金汇鑫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公司两台锅炉采用东方锅炉厂生产的440吨/小时超高压、中间再热循环流化床锅炉,过热器出口蒸汽压力13.7Mpa、温度540℃,再热蒸汽出口压力2.65 Mpa、温度540℃。两台汽轮机采用东方汽轮机厂生产的N135—13.2/535/535型汽轮机,为超高压、中间再热、单轴、双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配套的两台发电机为上海发电机厂生产的QFS-135-2型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组,额定出力135MW(159MVA,功率因数0.85),出口电压15.75KV,经主变压器升压后并入高村220KV变电站接入系统电网,两台主变压器为沈阳变压器厂产品,容量170MVA。厂用电压分6000V和400V两个等级,由高厂变或启备变提供。公司成立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截止目前公司投入5000万余元对设备进行全面大修和技改,已经具备并网发电和供热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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