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庆市城乡规划局 |
释义 | 大庆市城乡规划局是大庆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其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大庆市城市规划局,1983年规划工作职能划归市计委,1987年调整到市建委,1989年恢复大庆市城市规划局名称仍隶属于市建委。1997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规划局单列为政府一级局,同年5月,市规划局正式组建完成。 机构简介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黑编[2010]30号),设立大庆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大庆市城乡规划局机关现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规划管理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综合技术科6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有测绘管理站、城乡建设档案馆、雕塑管理站、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规划展示馆管理处、庆南新城城乡规划业务受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业务受理中心和城市规划监察支队等8个,工作人员总数为69人,下属事业单位有市规划建筑设计院。1999年,市政府在各区成立了规划分局,"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规划管理网络已初步形成。自市规划局成立以来,在矿区建设、矿区建设向城市建设转型和高科技现代化城市建设阶段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共组织编制了90余部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以及专项规划,规划管理日益规范化。 多年来,大庆市城乡规划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和自身队伍建设,为大庆市的城市及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职责调整(一)将原市规划局的职责划入市城乡规划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强化规划信息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勘察测绘、城建档案、雕塑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和城乡规划有关的技术规定。 (二)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工作,负责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负责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三)承担规划设计条件核提责任,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及市区内建筑物整体外立面装修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承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责任。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组织审批例会,对审批项目进行公示。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承担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全市规划管理委员会例会和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领导小组及规划技术审定领导小组会议。 (六)承担城市道路、市政管线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管理责任。负责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 (七)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归档、编研和对外服务,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行业管理,编制城建档案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技术规范,评定城建档案馆(室)级别,开展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统筹城乡规划信息管理和本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地理信息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工作。 (九)承担全市勘察测绘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城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开展建设工程放线、验线,负责勘察测绘资料档案的管理和安全保密,对辖区内测绘仪器标准计量进行监督管理,维护管理各类测量标志,负责外阜勘察测绘企业的准入管理,负责测绘资质的初审和年检。 (十)负责全市城市雕塑的规划设计审查、市场管理,开展市重点工程雕塑方案的征集、报批,监督、检查城市雕塑艺术质量。 (十一)负责经市城乡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城市雕塑和城建档案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规划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政务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收发、催办、督办、保密及档案的归档立卷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大型活动的筹备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目标考核、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职工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 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技术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工作;负责对有关城乡规划、勘察测绘、城建档案、雕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本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办理由本部门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行政诉讼、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信访接待工作。 (三)规划管理科。 负责制定规划编制计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报批及实施工作;负责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审批工作;负责策划年度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组织规划设计方案、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及建筑物整体外立面装修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建设用地管理科。 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全市近期及年度城市建设用地计划;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负责永久建设用地和临时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年度建设用地的分类统计和汇总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建设工程管理科。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历史遗留房屋权属的规划确认;负责全市建成区面积及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统计和汇总工作。 (六)综合技术科。 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条件的核提及审定工作;负责有关规划技术问题的总协调,在建设项目初审后进行技术方面的审核把关;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市政管线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全市管线的动态管理,参与地下管网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规划系统培训学习、专业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基础资料的统计和汇总工作。 机关党总支。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为市纪检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单列。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城乡规划局行政编制19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科长7职(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职),副科长1职。主任科员3职,副主任科员1职。 领导班子王永久,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规划局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 王 健,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用地科、测绘处、雕塑站、报建大厅工作;分管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规划审定工作。 刘吉宁,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程管理科、城建档案馆、规划展示馆管理处工作。 于彦宏,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室、党办工作,协助王永久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 戴 民,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负责规划技术工作,对规划审批、用地审批、工程审批等负责技术总审核;负责对外联络四县、开发区、大企业规划管理工作;分管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法规科、监察大队、总工办工作;分管庆南新城规划受理中心、经开区规划受理中心工作。 梅久森,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科、技术科、编研中心工作。 张金生,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主持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全面工作。 朱云彩,总工程师(正科级):负责总工办工作;负责协助戴民总规划师抓好经开区规划管理工作。 董玉林,副总规划师(正科级):协助刘吉宁副局长负责管理规划展示馆的规划技术工作;协助戴民总规划师抓好庆南新城规划管理工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