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一诺千金成长型养老年金计划 |
释义 | 一诺千金成长型养老年金计划简介产品名称:一诺千金成长型养老年金计划简介 所属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养老保险 投保年龄:60天~65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年,10年、20年、30年 保险期限:终身 产品特性一、安全性 养老年金保险的投资方式是安全而稳健的,一般会选择长期盈利型的投资工具。同时根据监管要求,保险公司还必须提取责任准备金,以确保如期履行年金给付责任。 二、确定性 一旦明确年金给付的时间、期限、金额,只要客户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即会按约定给付年金。 三、公平性 年老时养老年金领取的额度主要由年轻时交费的多少来决定,这与社保养老保险制度强调“社会公平原则”不同,充分体现了个体的公平性。 四、灵活性 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对未来养老生活的要求灵活选择交费时间、交费金额、领取时间,并根据对自己未来寿命的预估选择年金领取的长度。 产品特色一、保证年金节节攀高 每年根据公司收益状况确定当年度年金领取金额,保证不低于前一年。 二、保证分红直到百岁 一经投保,即可年年分享红利分配,直到年满100周岁,充分抵御通胀风险。 三、保证保底理赔无忧 即使年金领取前后不幸身故,也保证所投资金全部返还,还有增值收益。 四、保证资金安全增值 稳健打理未来的养老资产,保证资金安全,更有丰厚年金。 五、保证充分选择权 不仅在投保时,可以灵活选择交费金额、交费时间、年金领取起始时间、领取期限和领取方式,在年金领取前,还有机会申请变更年金领取期限及领取方式,保证享有更充分的选择权。 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太平一诺千金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日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在其10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祝寿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三、年金转换选择权 在领取上述生存保险金前,被保险人可以按照当时的年金转换方式和转换价格将生存保险金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当作年金转换保险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 四、养老金领取 被保险人可选择按年或按月领取生存年金,用于养老。在年金开始给付前,可以更改已经选择的年金领取方式。 五、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单期满时仍生存,按当期基本年金领取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六、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年金领取日之前身故,则给付身故时已交保险费返还额,保险费返还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费返还额=已交保险费×(1+2.5%×已交保险费经过天数/365)。 2、若被保险人在年金领取日之后身故,则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由以下两部分构成,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① 基本保险金额的5%; ② 转换为购买年金保险的保险费大于累计已领取生存年金的部分,若累计已经领取的年金总额大于或者等于转换购买年金保险的保险费,那么此部分为零。 七、保单红利 该分红险的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满期、身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该分红险的投资策略为坚持稳健投资,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权益类投资为辅。进而以保障资产安全为基础,实现资产的增值。 分红产品可能产生的所有来源全部参与红利分配,包括死差、费差、利差以及保单变动所产生的其他差异。 投保示例张女士,30周岁,投保太平“一诺千金”成长型年金养老计划: 年交保费:4220元 交费年期:20年 基本保额:100000元 年金领取方式:年领 年金领取开始年龄:55周岁 年金领取结束年龄:100周岁 累计交费84400元 若年金领取日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2.5%单利+当时累积增额红利对应的返还额+终了红利 年金领取期: 55周岁开始年金领取至100周岁(含100周岁祝寿金),累计领取214971.4元(按低档红利假设),269844.7元(按中档红利假设), 347602.1元(按高档红利假设) 年金领取日后,假设身故年龄65周岁,则已领取年金总额与身故保险金之和为119440.6元(按低档红利假设)、145929.2元(按中档红利假设)、179339.4元(按高档红利假设) 年金领取日后,假设身故年龄88周岁,则已领取年金总额与身故保险金之和为163577.6元(按低档红利假设)、203709.9元(按中档红利假设)、257797.8元(按高档红利假设) 100周岁年金领取结束,领取祝寿金,保险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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