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野外交合 |
释义 | 野外交合,亦作室外交合,古时称为野合,泛指所有在建筑物以外地方所进行的性行为。俗称打野战(香港用语)、打野炮(台湾用语)。 现时一般视性交为一种两个人之间的私密行为,所以野外交合被视为是一种性癖好。 然而,现时在世上仍然有部分民族有规定男女不得在村里,而必须在野外交合。 在现代的日本社会,野外交合行为违返刑法第174条的公然猥亵罪。若与事的其中一人并不同意在野外交合,另一人可以依强奸罪而被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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